最惨烈私密前戏!男女激战嘿咻边殴打互告 检方抓关键迹证打脸

男女先嘿咻后翻脸。(示意图/翻摄pixabay,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一名女子疑不满黄姓同居人偷吃,想找人揍他,后来被黄男发现后,开始发生质问争吵,没想到两人照着往常习惯床头床尾和」,但嘿咻过程中仍互相痛殴;事后女子怒告同居人性侵伤害,男也反控伤害。检方调查发现黄男说「二人喜欢在吵架后做爱」、「吵架打架是性爱前戏」。检方认为,同居男女的平日性习惯,无法得知及证实,最后全案不起诉处分

女子提告表示与黄男曾同居,也常吵架,并说黄男一月中发现她手机里竟然有「找人来打他」的对话,因此质问女方不料过程中,女子不理他,让他强脱她衣裤后性侵,甚至质问为什么要找人打他,最后女子气到拿手机狂砸黄男后脑

黄男则坚决否认性侵,并供称二人几乎天天嘿咻,当天他看到女子手机内的对话,是要找人去打他,他因此不断追问,但对方还是不说,才用开玩笑说,「再不解释我就要脱妳裤子了」、「不说吗,那我要放进去了喔」,二人随后开始做爱。

黄接着说,女子在嘿咻过程都不理他,除了玩起手机电玩,还一脸不屑,所以他伸手挡她手机荧幕说「你再不解释试试看」这时女方竟拿手机狂砸他后脑勺重击4下,立刻停止,并抓她的手殴打反击。

黄男称二人总是在吵架后做爱,当时他没有问对方同不同意,但女方不想要时,依照习惯她会直接穿上裤子,或拿棉被遮掩,但当天都没有反应,所以认为自己没有违反意愿性侵。

另外,检方发现,从医院调阅女子急诊纪录,当时她只说「被男友拳头殴打左边头部左耳及左上臂」,完全没提到被性侵。加上检方认为「同居男女间平日性事习惯,外人无法窥知」。最后依双方陈述,二人当时有性行为且互相伤害,因此不构成性侵要件,至于互控伤害罪部分则,因双方都撤告,全案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