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媒介高三女学生卖初夜给富商 女教官判3年半月退俸恐没了

富商发现女学生未成年担心触法,并没完成性交易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资料照/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高中江姓教官2016年爆出仲介学生卖淫,私下高三女生外出陪富商应酬吃饭,还以10万元怂恿对方卖初夜,事后富商发现学生根本还未成年,各给3000元离去,女学生家长得知后气得提告,桃园地院日前依照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刑3年6个月。

女学生的父亲当时指控,江姓女教官利用职务之便,私下带高三女生外出陪富商应酬吃饭,得知对方要找打工机会,辗转找上她,一起陪吃各赚3000元,甚至最后以近10万元价格怂恿对方出卖初夜,没想到在摩铁正准备性交易时,富商发现女学生还未成年,紧急喊停并给3000元车马费离去。

江姓女教官事后被以人地不宜调离现职校方也对学生进行校内辅导。桃园地院审理时,发现该富商曾经询问江女有没有幼齿可以介绍要陪睡,江女先找了一名女学生遭拒后,女学生又介绍另名女学生,但富商后来发现女学生未成年担心触法,并没有完成性交易,江女事后辩称只是介绍打工,并不知道女学生又另找人,也不知道年龄

不过法官认为,该名女学生和富商指证历历,又有Line的对话纪录证据,认定江姓女教官引诱未成年性交易,因此依照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决3年6个月徒刑全案还可以上诉。而事后江女已经学校被调离,教育部当时也提到,如果犯案属实且被判有罪确定,将予以免职处分,连月退俸也不能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