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继女犯错 狼继父「以嘿咻当处罚」

新北市一名狼继父,只要继女犯错,就以嘿咻当做处罚对方方式。(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打零工的陈姓男子,3年前利用妻子不在家的时候,趁机性侵当时年仅10岁的继女;之后他又以继女和网友私下碰面外出、带妹妹离家出走为由,以「嘿咻」做为「处罚方式」,甚至还直接在2个妹妹面前上演。后来继女受不了告诉同学校方得知通报法院19日依利用权势性交罪判处陈男10年半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陈男在2008年和继女的母亲结婚,但他平时对继女管教甚严,对方稍有犯错就会严厉指责,甚至会处以罚站、罚跪;陈男在2013年8月时,趁着妻子上大夜班外出时,对继女伸出狼爪性侵得逞。

自此之后,陈男只要发现继女做错事情,包括私下和网友外出、带妹妹离家出走等,就会就此要求嘿咻换取不处罚;继女想到之前陈男对她的处罚,也担心会再惹怒对方,因此不敢抵抗,只能顺从陈男的兽欲,前后遭他性侵20次;只是继女也因此身心受创,向同学诉苦后导师辗转得知,因而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法院认定陈男第1次性侵继女时,属于加重强制性交罪,后面的19次虽然继女没反抗,但她是担心会遭陈男处罚,这属于利用权势性交罪,且继女未满14岁,因此以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他10年6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