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和男网友在家床战 母开房门「惊见穿内裤的他」怒报警!

小美郭男发生关系妈妈发现。示意图实际人物无关。(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13岁的国中少女小美(化名)去年从网路上认识人住在新北市的20岁郭姓保全,两人很快的陷入热恋,某天趁家人不在,邀约男方家里发生关系,隔天被返家的妈妈打开房门发现。高雄高分院二审将郭男依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判有期徒刑6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郭男2016年7、8月打网路游戏认识了小美,两人情投意合,很快就在一起,女方聊天过程中称「已满14岁」。同年10月被邀到对方家中过夜,并在小美同意之下,两天内共发生了2次性行为。隔天晚上8点多少女妈妈回家,打开房门惊见有陌生男子只穿内裤躺在女儿床上,气得马上报警处理。

案件审理期间,郭男否认友性侵,坚称两情相悦,且表示少女曾经告知已经满14岁了,并在对方同意之下发生关系;不过小美却说自己向郭男说已满14岁是在说虚岁

法官一审认为,郭男没能克制自身情欲,与心智尚未成熟、对性行为缺乏完全自主判断能力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应加以谴责,不过考量他年纪只有20岁,年轻识浅,酌双方情投意合,轻判3个月;郭男与检方都不服上诉。

最后,高雄高分院认为郭男与少女虽然是两情相悦,但少女未满14岁,身心灵都还没发展成熟,加上迟迟未与女方母亲达成和解,因此2次性交依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判处6个月刑期,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