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友视讯脱衣示爱 男友看完没存档还是被外婆抓包

阿浩利用女友喜欢自己的心情,引诱她拍摄不雅影片。(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xhere,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高雄公司检验员阿浩(化名)去年与年仅15岁的少女A交往,同年6月他要求女友在视讯时脱去衣物,没想到却被对方外婆发现,最后吃上官司。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阿浩的行为的确已经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但考量到他并未储存影片,事后也与A女、家属达成和解,因此依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判决书中提到,阿浩明知A女仍在就读国中,2018年6月某日深夜11时许两人透过LINE视讯,他竟然利用女友对自己倾慕的心态,引诱对方在家中脱去衣物,对着镜头裸露全身;后来A女的外婆发现异状,赶忙告知家人报警,这才揭穿整起事件

▲阿浩事后并未储存影片。(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而阿浩到案后坦承犯行,但强调自己并未储存相关影片。高雄地院法官认为,依照一般社会通念,他要求女友拍摄的影片客观上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也会引起一般人的羞耻或厌恶感,有碍社会善良风俗,确实属于猥亵之电子讯号。

法官接着表示,A女身心尚在发展阶段,对男女两性关系仍处于懵懂状态,阿浩的行为虽然不符合减刑的要件,但他犯后深感悔悟,也与受害者达成调解,女方家属同意不再追究,愿意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依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缓刑期间须付保护管束,同时还要完成加害人处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