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高中生盗母67万签赌运彩狂输 母要求退钱判败诉

高中生盗母67万买运彩林母彩券行求偿败诉。(图/东森新闻提供)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一名17岁林姓高中生,一年多来盗领母亲67万元存款,将钱全部拿去买运动彩券输个精光。林母认为彩券行竟贩售彩券给未成年,应负起赔偿责任,向业者提告并要求退还赌金。彰化地方法院认为,虽运彩明文规定不得贩卖给未成年,但彩券买卖已成立,并完成兑奖,判妇人败诉。

林姓妇人表示,去年初她因罹癌做治疗,身体精神状况都不佳,没想到却被儿子乘机偷拿提款卡盗领存款,每次金额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去年五月初,林妇发觉邮局银行的存款共被盗领67万元,追查发现竟然是儿子所为,存款被逆子天天拿去彩券行签运动彩券。林母说,儿子只是高中生,店家却让他不断投注,在抽屉里的彩券多达三千三百一十张,依法这项交易根本不成立,认为业者应退还赌金。

法官认为,《运动彩券条例》第9条虽有规订不得销售运动彩券或支付奖金予未成年人,但并无强制性,即便业者违反规定,只能要求限期改善及罚款,不影响彩券买卖效力。法官表示,若是未成年进行一般买卖交易,家长可拿货品要求业者还款,但林母提出的运动彩券已开奖完毕,失去原有价值,属于无法返还的状态,所以判决彩券行无须退还赌金。

林姓高中生辩称签赌是为了赚钱帮母亲治病,帮忙减轻经济压力,没想到不但没帮上忙,还增加家里负担。

投注站业者表示,林姓高中生身材高瘦,谈吐稳健,看起来像刚退伍的青年,根本看不出是未成年,而且他每天来买,所以不疑有他,但由于投注金额都不小,曾好心劝告「年轻人赚钱辛苦,应量力而为」,但少年却不以为意仍持续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