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丧父…叔叔姑姑吞「185万遗产」:送我们的!兄弟反击结局曝
▲癌父去世后,姑姑、叔叔始终不将代为保管的金钱归还,兄弟俩决定提告讨回。(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高雄一对18岁、20岁兄弟在癌父离世后,屡次讨要父亲生前请姑姑、叔叔代为保管的金钱,但对方始终不将这笔遗产归还,最后只好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过后,判姑姑、叔叔应分别给付兄弟俩170万9009元、14万8190元,全案仍可上诉。
兄弟俩主张,父亲阿义(化名)生前因罹癌导致意识障碍,无法自行处理事务,只好将3个帐户的存折、印章交给姑姑、叔叔保管,没想到叔叔竟在没有经过父亲的同意下,陆续领走170万3800元,姑姑也领走213万8900元,扣除支付父亲日常生活、住院、丧葬,兄弟俩注册费、生活等费用后,叔叔部分应该还剩下14万8190元,姑姑部分则剩170万9009元。
兄弟指出,这笔钱是父亲生前留下的,自然算是遗产,但姑姑阿幼(化名)、叔叔阿劲(化名)面对2人催讨款项,却置之不理,兄弟俩只好提告讨回这185万7199元。
▲姑姑辩称,这笔钱是兄弟俩的父亲赠与的,不算是遗产。(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对此,阿幼辩称,阿义生前曾对她说,对2个儿子没尽孝道一事非常心寒,因此要将帐户内的款项全数赠与她跟阿劲,由2人自行决定这笔钱要怎么运用,并将帐户存折、印章、提款卡交给她,因此这笔钱已经不算遗产了;阿劲也喊冤,强调自己没有侵占遗产。
但高雄地方法院调查后发现,虽然阿义入院后意识时而清醒、时而紊乱,但透过通讯纪录仍可发现,父子间仍有彼此关心、嘘寒问暖的情况,死前是否有父子决裂,因此将遗产赠与阿幼、阿劲一事,实在有疑虑。
另外,阿幼也曾向兄弟表示,「他(阿义)有估算他留给你们的钱够到你们出社会用」、「你爸心思很细,想得很远」、「我只对你们兄弟负责」、「我可以不要再代理你爸的交代了吗?在我这的钱全还你二人,我不想再处理这些事」,当场打脸赠与的说法。
法官认为,阿义生前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除了有委托他人处理丧葬事宜,也有委托至亲照顾尚未出社会的儿子的可能,且阿义死后这份委托的继承人就是2个儿子,兄弟俩有随时终止委任契约的权利,判阿幼与阿劲应返还兄弟俩共185万7199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