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刚死姑姑接管遗产秒卖房置产 小姊弟成年反击讨回300万
桃园吕姓姊弟的父亲在2003年过世,当时母亲也已经离开人世,姊弟俩虽然是继承人却只有13、11岁,于是改由爷爷监护,遗产则暂时由姑姑管理,没想到姑姑拿到钱后就开始置产,就算他们已经成年并进入职场工作也没有将双亲留下的288万元存款归还,这才气得决定提告替捍卫自己的权益。
▲吕姓姊弟的姑姑主动提出要帮忙管理遗产并照顾兄姊弟俩。(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吕姓姊弟指控,父母相继过世后他们先是由奶奶担任监护人,后来再改为由爷爷监护,当时分别才13、11岁的两人虽然继承一栋房子和288万8277元的存款,但因为年纪太小,姑姑就主动提出要帮忙管理遗产同时照顾他们俩的要求,以免年纪大的爷爷、奶奶太过操劳。
只是,就在姑姑接管后2年,父亲留下的房子就被卖掉(约300万),姊弟俩一直等到成年并进入职场工作,对方都没有要归还遗产的意思,还谎称卖掉房子的钱已经拿去清偿贷款,结果却又从叔叔口中得知,在父亲去世的那一年她就在大溪区置产,这才决定提告要求返还300万元。
▲姑姑卖掉姊弟俩的房子却自己在大溪区置产。(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对此,吕姓姑姑反驳,出售房子的钱全都交给父母亲使用,自己只是配合处理遗产,能在大溪买房也是她从生活费中省吃俭用存下来的,跟遗产没有关系,况且侵占部分就连桃园地检署检察官都决定不起诉,自己一毛钱都没有拿,当然不需要还什么钱。
爷爷却打脸自己女儿并强调,「(对吕姓姊弟)她有拿你爸爸的300多万,我公平论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桃园地院法官听完爷爷与孙子间的证词录音,决定采信姊弟俩的说词,判姑姑必须返还300万元的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