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逾期报税者属第3批退税 1月19日将核退

▲去年报税后的各项退税都将于今年1月19日核退完毕。(图/记者一中摄)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北区国税局指出,去(2017)年5月所申报综合所得税第3批退税案件,即为逾期申报者、申报非退税案件但后续被核定为退税案者,将于今(2018)年1月19日办理退税。以北区国税局管辖范围而言(基隆市新北市桃园市宜兰县新竹县(市)、花莲县金门县连江县等),第3批退税案件约计5万余件,金额约达2.7亿元。

去年5月所申报的综合所得税陆续进入退税尾声,第一批退税已在去年7月31日完成,主要为6月1日前完成网路申报与5月10日前完成书面申请者;而第二批则为去年10月31日,为去年如期申报的民众,但并非以网路或线上登录、电话语音确认以及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稽征机关申报者,预计共28万件、总金额为新台币32亿元。至于第三批退税则为今年1月19日,为逾期申报退税者,以及申报非退税后经财政部交查的核定退税案件。

根据财政部统计,去年7月31日的第一批退税案件共219万件、年增率为0.9%,为6月1日前以网路申报或线上登录、电话语音确认以及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稽征机关申报者。资料显示,去年第一批退税金额达334亿元,年增2.8%,赋税署副署长宋秀玲指出,主因是采用网路申报件数较往年成长。

财政部也提醒第三批获退税的民众,若属于金额不满5千元的小额退税,可在邻近的指定付款银行兑领现金,其余则是得提出票据交换才能领到退税款

北区国税局说明,若民众申报时已填妥转帐划拨帐户者,退税款将于107年1月19日当日直接拨入退税帐户;若采用退税凭单者,退税凭单兑领期间为1月19日至3月20日止,受退税人可以在兑领期间内持退税凭单前往金融机关办理提兑。▼2017年报税分3批退税流程。(图/取自财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