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秒没出车要交报告!消防员抢快摔断腿:拉肚子也被检讨

基层怨「60秒」害人消防局:不要求书面报告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基层消防人员平日工时压力大,若是一不小心受伤了,更是容易影响整体战力,但北市基层消防员却常在出勤阶段就先受伤,因为北市严格要求他们接获通报后,必须60秒内整装出动,有人还因此摔断了腿。

不管是洗澡、睡觉、办公或是待在待命室,消防员都像被电到一样,脚步立刻动起来,快跑到装备柜前着装上车,赶赴事故现场,要是超过60秒还没出车,就得准备交出检讨报告。

北市现职消防员杨适玮说表示「没有一个消防员会说我不喜欢出勤,我故意要时间,(60秒)安全都顾不到了,还没出勤就自己先受伤。」

依消防署规定,消防员白天必须在60秒内出勤,夜间则是90秒,尽管他们身上都背负着使命感,但因为时间限制,不少打火弟兄下楼梯、出浴室或奔跑过程受伤,8月才有人因此摔断腿住院

杨适玮说「在一些检讨报告里面,有一些消防员是拉肚子啦,或者是什么的,用这个理由去解释的时候,他可能还是被记了一些缺点。」对此,北市消防局副局长许景盛说「他只要有正当理由,(长官)应该是接受的,我想我们不会要求同仁,要做任何书面上的报告。」

其实消防署60秒规定,一开始是参考自日本消防队,但日本是要求勤务中心在接获报案后,60秒内必须转达地方消防单位执行任务结果到了台湾却变成60秒内人车都得出动,放眼全世界似乎没有类似规定。台北市议员王威中说「消防救灾毕竟不是速食店,要出得来速,不需要去计较这1、2秒。」许景盛则表示「我们应该在一个多月前,有正式跟消防署建议,能够针对(60秒)这部分来修改。」

60秒内规确实有助于保持消防员出勤速度,但北市每年超过1.5万次的消防勤务有近7成,不属于紧急状况,若为了赶在60秒内而受伤,就怕反倒成了延误救灾。(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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