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位大法官仍可暫時處分?學者:綠委誤解
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均被封杀,宪法法庭暂时停摆。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蓝白联手通过宪法诉讼法修法,宪法法庭恐因大法官人数不足停摆。民进党立委蔡易余昨天表示,宪诉法现行四十三条文未修,依照现有大法官人数,仍可做出暂时处分裁处,存在释宪空间。不过,学者认为,绿营立委说法恐有误解。
依立法院日前三读的宪诉法修正条文,参与评议的⼤法官⼈数不得低于十⼈;作成违宪宣告时,同意违宪宣告之⼤法官⼈数不得低于九⼈。而第卅条规定适用于宪法法庭依第四十三条为暂时处分之裁定。
民进党立院党团表态会针对宪诉法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不过目前剩八席大法官,恐无法达到修法后规定。
蔡易余表示,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案原本要修第四十三条,但院会审查此条文时,民众党团的修法草案凌驾在翁晓玲提案上,东拼西凑的法条,造成第四十三条文没有修法,存在释宪空间,民进党团一定会想办法让宪法法庭可以继续运作。
云林科技大学科法所教授杨智杰说,宪诉法新修正的第卅条第四项,有要求暂时处分裁定必须十人以上评议、九人以上同意。和原本第四十三条的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评议、过半同意,这两条文是一种「叠加」,也就是两个条文要同时符合,并非两个条文冲突,也非只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是要两个规定同时符合,民进党立委恐有误解。
翁晓玲说,宪诉法第卅条第四项规定非常清楚,暂时处分之裁定也需要十人参与评议,九人以上同意才能作成暂时处分,请民进党不要乱解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