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公斤美猪产地改标加拿大!竹县追追追 稽查下游7餐饮店
新竹县卫生局人员前往7下游餐饮店稽查,业者已配合厂商回收出包冷冻猪火锅肉片,无发现该批问题产品。(新竹县府提供/邱立雅竹县传真)
桃园市卫生局查获辖内冷冻食品公司出货的猪火锅肉片,涉嫌原产地标示不实,新竹县政府卫生局4日接获桃园市政府卫生局通知,随即稽查下游进货的新竹县7家餐饮店,业者均已配合厂商回收,现场皆未发现该批问题产品。
桃园市卫生局协同食品药物管理署查获其辖内业者新兴冷冻食品公司,自今年6月28日起多次进货4633箱、重达9万4377公斤的美国冷冻猪前腿肉,制成前腿肉卷,再切片为猪火锅肉片售出,已全数出货。外包装标示原产地「加拿大(猪肉)」进口美猪,涉及原产地标示不实,其中涉案产品为2023年7月1日至8月20日之间制造。
竹县卫生局接获通知,立即依据桃市卫生局提供的新竹县下游名单,派员一一前往稽查,包含5家小火锅店和2家餐饮店共7家业者,业者均已配合厂商回收,店家现场已未发现该批涉案日期产品。
竹县卫生局提醒,无论进口或国产含有猪肉或猪可食部位原料者,所有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直接供应饮食场所供应的食品,都必须依规定标示其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的原产地(国),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如有不实、夸大或容易造成误解,即违反食安法第28条第1项规定,可依同法45条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