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943被要求参加员工受训!负责人「这原因」 恐面临5倍罚金

台南卫生局指将开罚公司负责人。(图/民众提供)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某公司共5名菲籍员工含案943确诊个案)于自主健康管理期间未期满前,被公司负责人要求到公司上课,而台南卫生局21日依法开罚1.5万元,被外界认为罚款太轻。对此,卫生局今表示,由于有5名员工都是于自主健康管理期间,被要求到公司受训上课,因此会考量罚金乘以5倍。

回顾事发经过,指挥中心表示,案943为菲律宾籍20多岁男性,今年2月3日来台工作,持有搭机前3日内检验阴性报告入境后至防疫旅馆检疫,并无症状,2月18日检疫期满,因公司要求,他同日至医院自费采检,因检出COVID-19阳性,于21日确诊。

另外,案943所属的公司负责人未听员工劝阻,于5人自主健康股脸未满期间,要求几人前往公司参与教育训练。对此,卫生局指出,本案系该公司负责人未确实遵守各项自主健康管理规定,于外籍员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间办理教育训练,该局认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民众于传染病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应配合接受主管机关防疫、检疫措施,卫生局将依同法第70条规定,处新台币1万5千元之最高额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