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断满月儿四肢、嫩妻帮隐瞒 21岁父称:每次动手后就后悔了
苗栗一名21岁的魏姓父亲2017年2月开始,竟因为刚满月的男婴哭闹,就殴打、拉扯、凹折男婴四肢,男婴4个月大时又是口咬、拉扯手,期间共施暴8次,导致6次骨折,而魏姓一家住在同一栋透天厝,彼此感情疏离,没有人帮忙送医,年仅20岁的陈姓母亲甚至帮忙隐瞒,谎称友人「彤彤」照顾造成。
苗栗地检署表示,从事绑铁工的魏姓男子因为男婴哭闹,2017年2月开始就拉扯、殴打甚至凹折对方四肢,导致男婴右手臂肱骨骨折、右侧大腿骨骨折、右侧胫骨骨折、左侧大腿骨骨折、左侧径骨骨折,5月9日又以相同方式口咬、拉扯、凹折男婴,造成左后膝窝内侧撕裂伤及左侧近端径骨闭锁性骨折(含左侧桡、尺骨骨折)、左手臂咬痕及全身多处瘀伤等。
直到男婴5月9日下午因为伤口血流不止,紧急被送往医院治疗,急诊室护理人员发现他多处新旧骨折,认受有遭虐婴之嫌,赶紧通报警方和社会局,全案才曝光,现在已经由寄养家庭照顾,如今男婴正是学走路的年纪,两脚仍有些外翻,是否会影响日后行走能力,还需要再评估观察。
魏姓男子面对检警和医护人员的询问都推说不知情,「看不出来骨折、没有人殴打。」陈姓母亲甚至谎称是一名叫作「彤彤」的友人照顾造成。但检警多方追查,发现根本没有「彤彤」这个人,事后才坦承说谎,调查更发现,2人都年仅20岁出头,陈姓母亲无业,平常一家人和魏姓男子的父母、哥哥及哥哥的女儿住在透天厝,但感情疏离,各住各的楼层,也没有人帮忙送男婴就医。
魏姓男子后因案入狱,检方2017年12月借提侦讯时才坦承有施暴,独自照顾男婴受不了哭闹,前后共有8次,「但是每次动手后就后悔了!」30日被检方依照重伤害未遂罪、妨害幼童发育等罪嫌起诉,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陈姓母亲则是疏于照顾未成年子女,被依过失伤害起诉,事后已经搬离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