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插头辩电话坏了..解聘后竟提告 公所反击打脸三宝

李妇拔掉电话插头,却误以为坏掉。(示意图记者叶书宏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李姓妇人去年8月受聘到市民活动中心上班,3个月后因狂出包、态度不佳被解雇。她提告确认雇佣关系存在,并求偿出公差发生车祸的2万元医疗费;区公所提出3项「不适任」事件台北地院认为,李妇态度不佳、无法胜任,判她败诉。

判决指出,公所列举的理由包括,李妇经替代役多次告知冷气开关位置,却还是忘记,放任民众在未达27度,开启桌球室冷气;她曾告知电话坏掉,但中华电信检修后表明没问题,公所人员到场才发现是插头被拔掉,误解林姓管理员只要拔冰箱意思;至于出车祸的原因,当时民政课长要李妇邮寄公文,而不是骑机车送。

法官判决,李妇确实态度不积极,也无法掌握职责与民众需求,双方签订的劳动契约是「非编制人员」,3个月试用合格才正式聘雇,因此公所解约合法,并且车祸不算在职灾之内。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