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尘爆指标性判决! 最高法院:八仙乐园应连带赔偿责任

▲2015年发生的八仙乐园彩色派对尘爆事故。(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发生于2015年的新北市八仙乐园彩色派对尘爆事件,造成15死484人受伤,至今仍有许多伤者与罹难者家属要求八仙乐园连带赔偿。最高法院26日将其中3件求偿案发回高院更审,提出八仙乐园应依《消费者保护法》连带赔偿的见解,不仅将影响尘爆事件其他求偿案的审理结果,也建立日后此类案件依循的指标意义。

最高法院认为,企业经营者相较于消费者,更具有专业知识、资讯、技术与经验等优势,《消保法》因此规定企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应确保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准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若因违反规定而造成消费者损害,须负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院指出,为保护消费者,前述《消保法》连带赔偿责任,不限于企业本身提供的服务,也包括第三人提供、但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例如八仙尘爆事件,吕男虽租用八仙乐园场地,但派对活动区域和乐园其他设施相连通、无实体区隔。

▲2015年发生的八仙乐园彩色派对尘爆事故。(图/ETtoday资料照)

其次,本件派对活动时间与八仙乐园营业时间重叠,消费者购买八仙乐园门票,或午后优惠票与彩色派对票券组合商品,都能获得相同服务,而服务人力与设施,两者互通并用,八仙还提供住房、泡汤等优惠专案,请吕忠吉协助宣传,藉彩色派对促销旅宿及游憩设施。

最高院认为,彩色派对参加者购票进入位于八仙乐园最内侧的派对现场,客观上很难分辨乐园与派对主办者的内部分工,但活动既然在乐园内举办,消费者当然信赖八仙乐园会确保活动安全无虞,不致发生难以预见的意外事故。

最高院指出,八仙乐园利用本身企业名声及形象,坐收出租场地的收入,同时获取提供其他服务的伴随利益,在尘爆事件发生后,纵然事故危险源不是八仙公司直接制造开启,但若容许八仙公司借由场地租约,将责任转嫁给吕男等派对主办者,将有违《消保法》立法目的。

最高院因此认定,八仙公司在本件尘爆意外中,较具备监督、控制与预防能力,对于发生超出一般消费者合理预期的危险事故结果,八仙公司应依《消保法》连带赔偿。

最高院今发回更审的3件求偿案,都是单一伤者个别提告,其中2件二审判决,已废弃一审判决、逆转认定八仙公司须连带赔偿,但漏未依法审酌八仙公司是否无过失、可减轻赔偿责任的问题,须更审重新认定。

此外,针对时任八仙公司总经理陈慧颖被要求与公司连带赔偿一事,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今统一见解,公司负责人因公司执行业务,如违反法令致他人受损害而被请求与公司连带赔偿时,请求权时效仅2年,也就是事发逾2年才要求陈连带赔偿的个案,陈免责确定。

▲吕忠吉以旗下2家公司名义租用八仙乐园场地主办彩色派对,不料发生尘爆意外遭判刑。(图/资料照)

八仙尘爆事件源于男子吕忠吉以名下瑞博国际、玩色创意2家公司,在2015年6月27日向八仙乐园租用当时尚未注水开放的「快乐大堡礁」等区域,架设舞台灯光举办「彩色派对-八仙水陆战场」,当天下午4点半开始进场,共约4000名男女涌入热舞,喷洒大量彩色玉米粉、萤光漆和泡沫狂欢。

当晚8时30分,距离派对结束前约半小时,现场摇滚区因玉米色粉浓度过高,被电脑灯具表面逾摄氏400度高温引发连环闪燃,火光瞬间扩散,数以百计男女顿时在火中皮开肉绽、奔逃哀号,造成15死、484人轻重伤惨剧,至今仍有众多幸存者因烧烫伤留疤、持续复健。

受害人与家属分成团体诉讼或个别提告求偿,总金额高达数10亿元。尽管吕忠吉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判刑5年定谳,但出狱后根本没钱赔,因此尘爆事件各求偿案都要求经营八仙乐园的八仙公司与负责人连带赔偿。

对此,八仙公司抗辩仅出租场地,无义务共同负担维护承租人举办彩色派对的安全工作,八仙乐园事发后被勒令停业至今。不过,如今随着指标性判决出炉,料将影响其他赔偿案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