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公粮贱卖给大陆」被农粮署告 网红菜农:面对大鲸鱼绝不退怯

农粮署副署长庄老达对农民林佳新按铃提告。(图/农粮署提供)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云林菜农林佳新时常在脸书谈话节目发表对农委会多项政策意见,农粮署今(5日)表示,林佳新针对「标售公粮出口外销」相关言论,是不实讯息,为导正视听,维护机关名誉依法提出告诉。林佳新对此怒回,深感痛心与愤怒。

农粮署表示,林佳新言论恐涉有违反刑法第140条第2项侮辱公署罪、第310条第2项加重诽谤罪及第251条第3项妨害农工商交易罪之情事,为导正视听,维护机关名誉,由副署长庄老达到法院提出告诉。

农粮署强调,收储的公粮依据稻谷期别用作军粮学午粮法务粮、国内外粮食援助加工用途,并在102年起试办国产公粮标售外销业务,标售过程底价均公开透明,并未针对厂商设有特殊限制,任何符合资格的厂商均可公平参与竞标,且相关公粮标售程序,都按规定办理,没有立委施压,对于林佳新不实抹黑,必须表达最严正声明,以正视听。

▲林佳新提出3大状况质疑农粮署贱卖公粮。(图/林佳新提供)

林佳新随后也发出声明表示,针对农粮署贱卖公粮情事,庄老达今天前往台北地院提告,深感痛心与愤怒,并说公粮弊端由来已久,此次公粮贱卖贸易商外销,已多次公开质疑农政单位以下3点:

一、为何去年共8次公粮标售案中,第6、第7标会突然出现破天荒的41%折扣?

二、为何一家原先经营石化、沥青业务的贸易商,突然能标得6万公吨公粮,外销出口大陆

三、诡异的第6、第7标,是否有南部重量级立委施压、斡旋、穿梭其中?

林佳新说,农粮署相关回应中,对上述质疑全数避而不答,农委会官员甚至妄称,贸易商所为,农委会无权干涉,明显违反〈粮食管理法〉第七条的规定。林佳新更指,自己一直是民进党的忠实拥护者,但2年来,民进党的农业施政明显违背农民期待与产业现状,从去年起,就决定为基层农民挺身谏言,却不断遭受各类抹黑与嘲讽。

林佳新表示,如今农政单位不去回答、处理问题,却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反以官署身份的大鲸鱼动用纳税人资源对付小虾米,强调公开质疑农粮署皆有所本,农粮署既然提告,自己绝不退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