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5%開發土地蓋社宅 林右昌:盤點國有地加速興建
内政部长林右昌。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针对媒体报导整体开发区土地保留5%让售中央兴建社会住宅掀议,内政部长林右昌在今天表示,内政部积极跨部会盘点适当国有土地,提供住都中心或协助地方政府兴建社宅,希望能「取之地方、用之地方,并且照福地方」,真正照顾到市民的居住需求。
林右昌表示,截至今年2月,财政部国有财产署总计已配合社宅政策提供82.85公顷(约25万坪),并保留96.49公顷(约29万坪)的国有土地供兴办社宅的规画兴建。台糖公司也提供中央于113年前兴办社宅基地共25案、约15公顷(约4.5万坪)土地,可规画兴建约9500户的社宅;其中位在台中市内共3案约1.3公顷,可规画兴建约1000户。目前中央的国有及国营事业土地,全力配合投入社宅政策的推动。
林右昌指出,对于县市政府透过市地重划开发取得的抵费地,或是区段征收开发取得的可建筑用地,其实都具有公益性及珍贵性。因此,在去年12月行政院会通过的「提升社宅用地供给精进措施」,即规划在市地重划及区段征收整体开发时,应配合留设3%至5%的土地并专案让售作为兴办社宅使用,以加速社宅政策的推动。
林右昌说明,内政部在政策指示下,已于4月8日邀集县市政府讨论实施方案,并将尽速陈报行政院核定。其中对于新规划的市地重划及区段征收区,原则将按开发范围提供3%至5%的抵费地或可建筑土地作为社宅用地;至于已核准办理但尚未完成财务结算的市地重划及区段征收区,则会请县市政府就区内尚未处分的土地清查造册,并对其提出是否适宜作为社宅用地的建议意见,提供给内政部尽速进行评估确认。
林右昌表示,对于社宅用地相关评估规画,内政部都将与县市政府沟通讨论;如果经评估确认适合兴建社宅的土地,也会按重划后地价或平均开发成本办理专案让售,不会影响开发成本的回收。林右昌最后表示,这个方案是以「取之地方、用之地方,并且照福地方」的精神来进行规划,希望用来照顾地方民众的居住需求,并期盼各县市政府共同支持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