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嘉明哥」出没热点曝!看到短裙女冻未条DIY 3度泼洒「微温液体」
▲陈姓男子看到女子穿短裙就忍不住当街自慰后,将微温液体泼向被害人。(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陈姓已婚男子在路上看到短裙女子就会忍不住,当街用外套或背包遮掩自慰后,将「温度微温疑似精液的不明液体」,泼向被害人的腿部、裙上,然后拔腿就跑,留下被害人因身上沾染黏稠物引起路人侧目,陈男前后3次犯行,已有1次被法院判罪确定,台北地检署再依公然侮辱、性骚扰、猥亵等罪,起诉他最近2次犯行。
根据法院判决书,陈男在2018年12月间,就曾在捷运台北车站15号手扶梯上,对1名短裙妹泼洒「温度微温疑似精液的不明液体」,当时陈男在法庭上表现悔意,并向被害人道歉,法院考量他没有类似前科,依公然侮辱判他罚金9000元,得易服劳役确定。
▲陈男表示已经在就诊看医生,吃药克制自己的冲动。(示意图/CFP)
但2019年4月4日晚上9点半,他又在信义区新光三越百货A8馆门口,看到短裙妹而忍不住,当街用外套与侧背背包遮掩,偷偷手淫后,把射在手上的精液涂抹在被害人的裙子上,随即迅速逃逸。
6月13日晚上6点44分,他又在万华区中华路上,朝着第3名受害人的背部和臀部,泼洒不明白色液体,当时在后方的路人发现喝斥「你在干嘛」,陈男拔腿就跑,被害人回身不但发现自己身上沾有秽物,还看到一堆人侧目眼光而感到难堪。
陈男到案后表示,已经发现自己有精神疾病,正在就医服药,检察官认为,陈男的行为除了涉及性骚扰、公然猥亵等罪之外,还使得被害人因旁人侧目而损害被害人的社会评价,有公然侮辱罪嫌,另外裙子因此不能再穿,也涉毁损罪,因此依4个罪名将陈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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