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狼父警性侵女儿348次! 恶喊「宝贝」妄想7位数+房产换原谅

▲北市捷运警狼父侵犯亲生女儿7年348次,检方依法起诉求处重刑。(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令人发指!北市警局捷运警察队郑姓主管,涉以父亲权威控制女儿,长期对其施行性侵害,案经细心女检察官多方调查,逐步拼凑还原真相,揭露郑男自2010年至2017年间,共对女儿侵犯348次。士林地检署依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等多项罪名将其起诉,建请法院依儿少法加重其刑。

父亲化身恶魔 7年间348次侵害

此案于去年4月曝光,受害女儿在好友陪同下向台北市妇幼队报案,指控父亲郑男利用父女关系,借着酒后失控为借口,对她进行性侵。检方调查发现,郑男从女儿13岁起,以每周一次频率,对她伸出狼爪。更令人发指的是,他甚至伪装亲密,以「宝贝」等亲暱称呼迷惑女儿,混淆伦理界线,进一步掌控受害人的心理。

直至2017年,郑男因外遇被妻子发现并离婚,这段长达7年的恶行才得以终止。然而,对女儿造成的心理创伤却无法抹去。

女检察官抽丝剥茧 还原恶行全貌

负责此案的女检察官展现高度专业,逐步拼凑出完整事实。尽管郑男否认罪行,并拒绝测谎,但被害人测谎结果显示供词可信,检方并结合多项证据,确认郑男恶行确凿无疑,依《刑法》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及利用权势性交罪将其起诉,建请法院依《儿少法》从重量刑,借此彰显对儿少保护的决心,并对类似潜在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另有部分犯行因罪嫌不足不起诉,告诉人得声请再议。

狼父试图以金钱换和解

据悉,郑男在得知女儿提告后,曾提出赔偿方案,试图以金钱换取和解。他承诺,将房产过户至女儿名下,并支付总额超过400万元的赔偿金,其中部分金额拟以分期方式支付。

对簿公堂 将是另一场心灵煎熬

勇敢揭露这段长达7年的侵害,对受害女儿来说已是第一步,但未来在法庭上与父亲对簿公堂,无疑将再次面对内心深处的创伤与阴影。不具名法界人士指出,司法审判过程虽是必要的正义步骤,但受害者也需要心理专业支持,帮助她逐步修复心灵创伤。

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