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女婴房内独睡「突失去呼吸心跳」 保母外出14分钟返家悲剧

女婴独自在房内睡觉期间死亡。(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有经验洪姓保母受托照顾林姓夫妻女儿,趁女婴熟睡后外出采买,独留女婴在房内睡觉,14分钟后随即返家,之后却发现女婴嘴唇发紫无心跳呼吸,赶紧报案抢救,送医后9天仍因呼吸衰竭不治。痛失爱女的林姓夫妻愤而控告洪女及另名当时也在场的张姓保业务过失致死;台北地院根据鉴定结果认为死因婴儿猝死症,且发病过程迅速,即使保母在场也难以救回,因此判决2人无罪。

判决书指出,本案发生时间为2017年8月1日,洪姓保母与张姓保母共同受林姓夫妻所托,每周一至五白天上班时间照顾当时约3月大的宝贝女儿。洪女于9月13日上午在女婴睡着后,将其独留在房间内睡觉,10时17分骑车出门,并于10时31分返家将采买的食物放妥,10时44分进房后却发现女婴双唇发紫,已经没有呼吸心跳。

张女当时正在照顾其他婴儿,洪女见状赶紧请张女拨打119,尽管洪女按照救护人员电话中的指示急救,之后由救护车紧急送医,女婴仍在9天后因呼吸衰竭不治。

检方认为洪、张皆有多年保母经验,明知女婴未满4月,且已具有翻身能力,必须随时有人在旁照顾,避免发生危险,却仍将女婴独自留在房内,27分钟后才再次照看女婴,但女婴此时早已无呼吸心跳,因此认定两人缺失,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

被告洪女供称与张女共同担任女婴保母,平时两人照顾婴儿皆采分工方式事发当天上午将女婴抱进房内睡觉后有再探视过一次,之后便利用时间出门采买,想说采买完就赶快回家,再于9分钟之后到房内探视女婴,却看见女婴向左侧睡、没有反应,靠近查看才发现嘴唇发紫、没有呼吸。张女则表示当时还有另一名婴儿要照顾,在洪女出门期间有到房内查看女婴1、2次,但没有靠近仔细看,只是确认女婴是否在睡觉。

法务部法医研究所以及台大医院2位医师对女婴的死亡鉴定,排除女婴因呛奶或溢奶造成呼吸道阻塞的可能死因,而且女婴出生后肺部及呼吸道问题即已存在,不排除是死因难以断定的「婴儿猝死症」所致,发病之迅速,不是洪女和张女能够预见,即使在场也难阻止女婴死亡结果。法官根据鉴定结果认为,女婴死亡与两人的照顾行为无因果关心,未构成业务过失致死要建,因此判两人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