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燃油车主小心荷包 3/1起占用充电格位最高罚1200元
台北市停管处提醒,3月1日起,燃油车辆违规占用电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将依《停车场法》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台北市停管处提供/刘彦宜台北传真)
台北市电动汽车格位采优先格位及差别费率,配合交通部去年9月13日发布实施「电动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及其充电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为减少燃油车占用电车格位情形,自3月1日起将改为电车充电专用停车位,燃油车辆违规占用将依《停车场法》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依交通部公路局统计查询网,北市截至1月底电动车挂牌数为1万6101辆。许多车主返家后,最担心电车没有充电格位可以使用,影响隔日通勤。
停管处营运科长李杰儒指出,3月1日起,燃油车辆违规占用电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将开罚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而截至1月底,停管处所辖公有停车场共计558格电动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预计6月底完成442桩,年底包含委外停车场、学校附属停车场及捷运公司停车场,完成758桩,届时北市共计将有1200桩。
他说,电动车汽车充电专用格位仍采差别费率计费,每小时加收10元,未充电者每小时再加收10元,合计每小时加收20元,未来将逐步改采以度计费。
停管处长李昆振补充,目前电动车格位是优先而非专用,有专用格位的法源依据之后,也可以让民众根本上更尊重电动车格位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