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車別再占用電動車格!北市3月起開罰最高1200元

台北市交通局将于3月1日起针对燃油车占用电动车格强力执法。图/北市停管处提供

交通部去年颁布「电动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及其充电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燃油车不可使用电动车格。台北市交通局也将于3月1日起执法,燃油车占用车位将开罚600至1200元,现行费率违停车费率加10元、未充电加10元,未来将改以用电度数计费。

北市停管处表示,交通部去年9月13日颁布新法,电动车格从「优先」改为「专用」。截至今年1月底,台北市内共有1万6101辆电动汽车,公有停车场电动车格有600格,包括快充20格、慢充580格,3月1日起,若燃油车占用电动车格,将处以600元至1200元罚锾。

停管处说,台北市今年目标,是要达到1200格电动车格,快充维持在20格,慢充增加至1180格。依法公有停车场,至少要设置2%的电动车格,因此会排挤到一般燃油车的停车格数量,但观察电动车领牌率是持续成长,也会是未来趋势。

停管处机电科长许捷翔说,台北市电动车格很早就实施差别费率,只要停进车格就要多10元、没充电再多10元,当初是希望电动车充完电就不要占用、燃油车尽量别使用,但新法颁布后,会逐步依照法令规范建置牌面,3月开始执法,一旦有占用情形就会直接开罚。

至于设置充电桩经费,许捷翔表示,因为是以权利金方式处理,因此市府不用花到一分钱,疑厂商施做充电桩设置与汰换,市面上慢充电桩1柱约10万元、快充电桩1柱依瓦数从100万到200万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