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社宅無地蓋 跨黨立委推修強制納「公辦重劃公設」
蓝白立委与民团认为应推住宅法修法,明订采区段征收与公办重划开发地区,将社会住宅列为应取得必要公共设施。记者张睿廷/摄影
社会住宅兴建用地匮乏,民进党政府2016年承诺8年12万户政策跳票。蓝白立委与民团认为应推「住宅法」修法,明订采区段征收与公办重划开发地区,将社宅列为应取得必要公共设施。民进党立委郭国文则透过声明表示,支持多元方案兴建社宅。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民众党立委麦玉珍、都市改革组织OURs今天共开记者会,提到政府目前在土地开发时,都将区段征收取得的配余地或市地重划取得的抵费地大量标售平衡财务、甚至获利,导致要兴办社宅时,无地可用,所以即便到2031年,都只能完工10.2万户社宅,应修法改变现况。民进党立委郭国文因勘灾未到场,由OURs秘书长彭扬凯代念声明。
彭扬凯主张,修正「住宅法」第19条,明订采区段征收与公办重划开发地区,将社会住宅列为应取得之必要公共设施。意即,未来只要进行整体开发,社宅就如同「道路、公园、学校」一般,依予画设并开辟。区段征收跟市地重划的
彭扬凯提到,应将区征、重划取得建筑用地「合建分屋」列为社宅兴办方式,除将社宅列为整体开发地区应取得公共设施外,也希望修正「住宅法」第20条,明订「以区段征收取得可供建筑土地或市地重划取得抵费地合建分屋」,列为政府新建社宅重要方式之一。也希望朝野能够合作,一同推动本次社宅法。
牛煦庭表示,政府应建立「社会住宅土地储备」观念,在都市计划的拟定或变更时,预留划定「社会住宅专用区」。为确保专供社宅使用,不建议增设使用目的较广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牛煦庭指出,正进行区段征收和市地重划的土地,如果要再检讨据以执行的都市计划,恐造成程序延宕,因此在开发财务达到损益两平时,就要启动社宅土地储备机制,由主管机关将剩余尚未标售的土地,衡酌当地人口发展及居住需求预留做为社宅土地。取得的社宅土地,可由地方政府自行兴建社宅,或以较便宜价格专案让售给中央政府兴建社宅,或是采取合建分屋兴建。
麦玉珍说,民进党政府喊出的8年12万户盖到现在都还没完成,赖清德总统又夸下海口再增13万户目标,至今也没提出具体措施,恐怕又沦为芭乐票。民众党本会期将送出「住宅法」修正草案,未来将区段征收、市地重划、都市更新等整体开发方式与社会住宅政策紧密结合。
郭国文本欲参加该场记者会,不过由于选区传出台风灾情,改由彭扬凯代念声明。声明内容表示,「他支持要求进行区段征收跟市地重划的路段纳入社会住宅及借由民间促参来导入保险资金兴建社宅,未来将在财政委员会持续推动,并监督政府积极面对居住正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