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爆炸贵 立委开公听会凝聚免征房地税共识
针对社宅租金合理化问题,民进党立委江永昌今邀集内政部、财政部、社会住宅推动联盟、北市政府、国家住宅、都市更新中心及学者,共同召开公听会寻求解套。(朱真楷摄)
北市明伦社宅月租金破4万,民进党立委江永昌着手提案修正《住宅法》,有意将社会住宅免征地价税、房屋税最多10年的期限删除,借此让地方政府能将免征期过后的租税成本均摊至社宅租金。他说,若各界有共识,预计下个立法会期将可修法通过,大幅降低社宅租金。
依照现行《住宅法》规定,中央仅授权地方政府于5至10年之内,对社宅减免房屋税及地价税,导致地方政府往往会将10年后的房地税纳入兴办成本,进而均摊至民众得负担的租金当中,导致价格水涨船高。
江永昌以台北市为例指出,目前北市共规划46处社宅,总成本为1633亿,但其中有424亿是社宅兴建之后10要支付的房屋税、地价税,这占总成本达四分之一。因此,为了有效降低社宅租金,确实有必要修改《住宅法》当中有关免征房地税的年限。
针对社宅租金合理化问题,江永昌今邀集内政部、财政部、社会住宅推动联盟、北市政府、国家住宅、都市更新中心及学者专家,共同召开公听会寻求解套。
与会的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清秀表示,社会住宅代表的是宪法保障人民的生活权,因此他主张依据量能课税原则,对社宅本来就该减免租税。
民众党立委蔡壁如则说,明伦住宅有争议没关系,主要是有了争议之后就要想办法解决。以目前面临的问题来说,内政部是该主动订出社宅的负担基准与补贴方式,而不是光以一句「市价8折」的口号把问题丢给地方。因此,她主张,免征社宅房地税的年限应直接订为55年,再让地方政府基于自身财政纪律进行弹性调整,若认为非收不可那就收,但若有办法支应至少有法源免征。
但清大科技管理学院荣誉讲座教授张金鹗提醒,社宅的目标不是兴建多少数量,而是帮助了多少弱势家庭。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社宅平均最多只有30%提供给弱势族群,所以,该不该拿大众的钱补助租税,这是很值得讨论的问题。
江永昌指出,目前已先提出《住宅法》第22条修正草案,容许行政院可以无限次数授权地方政府免征社宅房地税。目前草案已完成一读,若能凝聚社会共识,预计下个立法会期就能通过,届时社宅成本将可不考量房地税负,预料将可有效降低社宅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