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外教師難參與校園決策 教團、大學籲入法保障

立法院今举行「大学乱象、产学合作与高教治理总检讨」公听会。国立中山大学校长李志鹏表示,编制外教师不得担任校内各项会议委员,也不具选举人权益,其劳动、民主参与权益应受法律保障。记者许维宁/摄影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举行「大学乱象、产学合作与高教治理总检讨」公听会,教育团体、大学校长则多指出,近年大专校院广泛聘任编制外教师,但其均不得担任各项校园会议的委员,也不具备选举人权益,认为应该以法律保障编制外教师参与校园民主机制。

立委范云也和台湾学生联合会等团体于立法院外举行记者会,呼吁教育部提出大学法修正草案,终结目前「恐龙」充斥、体制笨重的大学校园。范云与高教工会秘书长刘梅君、台学联常务理事曾宣凯,手持「新版大学法」,痛打象征20年未修、过时大学法的恐龙。

公听会现场,国立中山大学校长李志鹏表示,编制外教师不适用大学法、劳动基准法,目前均依照专科以上学校进用编制外专任教学人员实施原则,缺乏相关法源保障劳动权益,且多数大学多规定编制外教师不得担任校内各项会议委员,也不具选举人权益,但编制外教师比率已不低,其劳动、民主参与权益应受法律保障,「让他们的声音被听见。」

高教工会秘书长刘梅君说,校务会议应等比率纳入编制外教职员代表,且明订编制外人员代表席次下限。并尽速完善编制外教职员工作权利法律保障,如可一体适用教师法或劳基法,享有续聘保障等权利。

另外,学生团体近年也倡议盼修正大学法第15条,放宽学生代表于大学校务会议的代表席次。李志鹏指出,以中山大学为例,校务会议代表93位,其中10位是学生代表,「学生的10票也是大家极力争取的。」

李志鹏表示,除校务会议外,中山大学教务会议学生席次从3席增为6席,学生评议委员会从4席改为6席,行政会议从过去均为一级主管参加,扩大至学生能有委员身份参与也有提案权。

EdYouth台湾一滴优教育协会指出,现行大学法规定学生代表仅占校务会议10%,其他会议更无明确参与比率,部分学校甚至直接指派学生代表未经选举产生,都削弱了学生表达意见的权益,呼吁修正大学法,提升校务会议学生代表比例至25%。台学联常务理事曾宣凯则认为,学生代表比例应提升至三分之一,且愿意和各大学协进会共同讨论,讨论最适合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