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法院司法救助有“力度”更有“速度”

原标题:滨州法院司法救助有“力度”更有“速度”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韩敏 于宁

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工作“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宗旨,注重发挥司法救助在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的功能作用,传递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关怀和温度。

南某夫妻16岁的独子南小林(化名)在村水库游泳时溺亡。因村委会安全管理缺失,阳信县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10%即12万元的侵权责任。后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案件陷入停滞。在下沉接访的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南某妻子身患疾病,长期治疗,家庭生活极为困难。

了解相关情况后,滨州中院联合阳信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从快办理、从快审批,从受理司法救助申请到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完毕,用时仅为12天。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生工程,必须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去认识去落实,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快救。”滨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萍表示。

为了做实“应救尽救”,滨州中院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出台了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司法救助的具体情形、提请审批的材料、审核要求和救助标准等事项。全市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全部纳入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司法救助案号,在立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司法救助资金的保障方面,全市法院从市级财政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两条通道列支司法救助资金,为救助工作备足资金“口粮”。在救助资金的审批环节,简化资金审批流程,业务部门提交资金审批申请后,财务部门第一时间完成审批,材料齐全的,当日完成资金过付,让一笔笔“救急钱”在最短的时间抵达受助家庭。

“为了保障‘应救快救’,我们设置了‘司法救助E日到账’的工作目标,E日到账意味着司法救助资金的审批工作全部在线上完成。同时,只要申报材料齐全,救助资金当日过付申请人账户。2023年以来,司法救助资金审批平均用时缩短至14小时。”滨州中院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张建彬说。近3年来,滨州两级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883.27万元,涉及困难家庭318个。

司法救助不只是“民生工程”,更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举措。

2023年,滨州市在全国首次提出要治理“心源性”矛盾纠纷,打造首个“心安城市”。滨州中院迅速反应,给予因案致困的家庭必要的经济救助和心理干预,预防“心源性”矛盾纠纷激化升级,避免极端事件和潜在不稳定因素。

今年以来,滨州中院探索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工作,以司法救助的“小切口”撬动社会救助的“大资源”,为“心安城市”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陈小月和陈小星(均系未成年人,化名)姐妹二人的父亲陈某因家庭矛盾将其母亲杀害。姐姐陈小月9岁,跟随70岁的祖父母生活,目前在农村读小学,妹妹陈小星4岁,由他人代为抚养。

案件回访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因目睹母亲被害过程,陈家姐妹二人心理遭受严重创伤,且祖父母年事已高,姐妹二人未来生活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为此,滨州中院联合市卫健委、教育局、学校及企业家协会开展救助工作。市县两级法院给予司法救助,市卫健委长期跟踪辅导孩子的心理问题,企业家协会捐赠成长救助金,由学校代为保管,用于在校费用支出,当地政府、教育部门等相关负责同志也表示将采取相应帮扶措施,共同为陈家姐妹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司法救助不是终点,而是帮扶被救助人的起点。”滨州中院副院长孔宪军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推动建设人民法院与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机构相衔接的合作救助机制,同时在救助方向上向未成年人作出适当倾斜,将救助范围覆盖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未成年子女,并在常规发放救助金的基础上,结合被救助人的身心、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寄宿教育、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康复就医、就业安置等多元化帮扶,让被救助人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善意和温度。(梁平妮 韩敏 于宁)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