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门太干净害她撞掉牙?妇人怒告业务过失 餐厅惨赔3万元

妇人不慎撞上餐厅玻璃门,怒告店家业务过失。(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苗栗报导

一名吴姓妇人到苗栗公馆乡一间餐厅询问价钱,但离开时不慎撞上大片玻璃门,造成门牙松动,气得提告业务过失、并求偿16万元。民事部分还在诉讼中,刑事部分,法官认为餐厅未妥善规划动线、有疏失,判朱姓负责人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

判决指出,台北吴姓妇人今年5月21日晚间到苗栗该餐厅询问订桌事宜,离开时不慎撞上一片透明玻璃门,造成脸部挫伤及左上正中的门牙松动,妇人气得提告。

法官审理认为,朱姓负责人本应注意其所经营餐厅内的行走动线,应以指示路线图标示明确,且餐厅进出大门设置的4扇透明玻璃门应张贴警告标语,避免餐厅内客人因动向不明或因无告示而发生危险;朱疏未注意及此,确实有疏未注意及此,对于本件意外发生确实具有相当过失。因此判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3万元。

不过实际找到朱姓负责人,他说,吴姓妇人只是进店询问订桌事宜,并没有用餐,离开时还边走边低头菜单,才会撞上玻璃门;且大门落地玻璃,有2片贴着欢迎光临的字样,「进来就不会撞到,出去就会...」、「明明是自己疏失,为何要餐厅负责?」

另外,朱男表示,原先他已愿意赔偿2万,但吴女说「牙齿门牙有流血,叫我负责...说做那个牙齿花6万5千元,没有的话就要报警」;双方乔不拢而告上法院,后来妇人又改口追加精神赔偿一共16万元,直到现在民事部分还在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