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破冰店玻璃大门怪「擦太亮」 劳力士男讨赔反亏2万修门费
林姓男子今年7月在新北市九份一家冰淇淋店吃冰,等待过程中刚好看到朋友路过,于是立即起身想去打招呼,却没有注意到店家的玻璃门一头撞上,搞得全身都是伤,气愤要求赔偿62万多元;不过,基隆地院法官认为,门上明明贴有「推」、「营业中」等标语,纵使业者把玻璃擦得很干净,只要稍微注意还是可以看到,因此判他败诉,还要赔偿2万500元的修门费。
▲店家的玻璃大门挂有「营业中」的小吊牌。(图/翻摄自Google地图)
林男7月20日上午11点30分和数名亲友到「COOL N2分子雪糕九份店」消费,等待餐点上桌的期间刚好看到友人路过,先是向外大喊一声人名,接着起身快步冲向店家的玻璃大门,却没有注意到门是关起来的,当场直接用身体撞破,导致双手有多处浅撕裂伤;他事后认为是店家把门擦得太干净,害他被割伤、劳力士手表也坏掉,愤而提告求偿。
不过,杨姓业者反驳,事发当下他马上提供医药箱帮忙处理伤口,与林男同行的亲友也有询问玻璃大门的赔偿费用,只是因为这是加盟店,装潢都是委请家具业者一并设计,所以无法立即报价,后来回电告知却反被索赔,不得已才决定诉诸法律提告求偿修门费用2万500元。
▲许多商家为了美观,大多会采用玻璃大门。(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基隆地院法官调阅店内监视器和警员拍摄的现场照片,发现被撞破的大门上有椭圆形握把,上头还张贴「营业中」、「拉」等标示,一般人只要稍加注意并依照通常使用情形,就可以明确知道大门的存在以及是开是关的状态。
法官指出,况且林男是身心致虑皆成熟的成年人,应该知道大门的开启方式是推拉握把,而非用身体冲撞,纵使当下处于情急的状态,也不可能没看到门上的标示,显然是自己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业者方面把玻璃门擦得光亮到一尘不染并未有任何过失,因此判决他败诉,还得赔偿2万500元的修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