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限制转售价格 杏辉药品 挨罚250万元
公平会指出,与杏辉药品公司签定「杏辉专柜药局」合作约的下游事业遍及全台,虽然,杏辉药品公司与「杏辉专柜药局」的合作与交易是属于买(卖)断关系,但是,杏辉药品公司却在合约书中规定专柜药局如果没有依双方协议或依杏辉药品公司建议的售价销售商品,杏辉药品公司可以单方面的终止合约、取消赠药或取消回馈。
公平会说,杏辉药品公司的业务人员还会实地到各个「杏辉专柜药局」访查,要求、提醒或劝导杏辉专柜药局,应以建议售价表上的建议价销售商品。
公平会也因而要求杏辉药品公司提出正当理由,但是,杏辉药品公司却说是为了维护品牌及产品通路市场形象等等,然而,杏辉药品公司的说法,公平会无法认同。
公平会说,杏辉药品公司先是以合约书限制转售商品售价,然后再透过业务人员要求、提醒或劝导应依建议价格销售,使得「杏辉专柜药局」没有办法依据实况、营运策略、成本结构等来决定商品的售价。
公平会说,杏辉药品公司的行为不但削弱同一品牌内个别零售通路间的价格竞争,而且也没有促进竞争的正当理由,因此依法罚杏辉药品公司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