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限制餐厅 foodpanda 挨罚200万

公平会罚foodpanda理由一览

公平会17日指出,历经三次委员会议审议,决定对富胖达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开罚新台币200万元。理由是foodpanda借由其市场力量,「限制」合作餐厅内用价和外带价必须一致,且「限制」合作餐厅不得拒绝顾客自取订单。而 这也是公平会首度针对外送平台开罚。

对foodpanda及Uber Eats两大外送平台经过综合整理与比较后,公平会指出,foodpanda要求合作餐厅内用与外带价钱一致,是剥夺了店家对于经营成本反映上的分配权,店家本可依各种服务成本采取不同定价,况且,外带价会包括合作平台佣金费用成本,被要求价格一致,店家为反映成本可能会调涨内用价格。

同时,公平会表示,foodpanda的这项要求也间接确保其他外送平台上的价格,不会低于foodpanda平台,进而导致的结果是,即使其他外送平台的抽成较低,店家也不会降低在其他外送平台上的售价,进一步接削弱其他外送平台与foodpanda竞争的能力。

而要求合作餐厅不能拒绝顾客自取订单,公平会指出,顾客到店内自取餐点并未使用外送服务,但是因为透过foodpanda外送平台点餐,店家还是要付佣金,foodpanda收取了佣金后,又再转而提供自取订单的优惠折扣(例如「自取79折」),使顾客自取订单价格又较外送价便宜,俨然形成店家「自己打自己」的局面,要不要开放顾客自取订单应该让店家有选择,而不是有强制性。

公平会指出,外送平台市场规模显著成长,尤其在疫情冲击下,外送平台成为餐厅主要销售管道之一。目前国内外送平台市场主要由foodpanda和Uber Eats占据,这两家外送平台在消费者和餐厅端都拥有庞大客户群,因此具有相当程度的市场力量。

公平会也因此告知foodpanda及Uber Eats这两大外送平台,国内外送平台市场日趋集中,未来若扩大签署独家交易餐厅数量,或采其他具实质强制独家交易效果限制,都可能产生违反公平交易法疑虑,公平会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若发现有具体反竞争效果发生,将依法介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