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写看诊报告!受刑人踢管理员+咬手指 瞎掰「脚刚好弹起来」再判4月
▲受刑人咬伤管理员手指辩称只是要自卫。(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记者陈羿妏/高雄报导
黄姓受刑人不满被舍房李姓管理员要求补写看诊报告单,竟咆哮对方,被带往镇静室后,先脚踢李员再咬伤对方大拇指,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高雄地院审理依妨害公务执行罪,判黄男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判决指出,在高雄监狱服刑的黄姓受刑人于2018年5月31日因不满被舍房李姓管理员要求补写看诊报告单,便开始咆哮,事后被带往镇静室以维护舍房秩序,他却踢了对方左小腿,被压制在地企图挣脱后,竟又咬李的大拇指,因此遭高雄地检署依妨害公务罪嫌起诉。
黄男辩称,「我没有踢,是被丢到镇静室时脚刚好弹起来碰到」,还提到自己被压制在地时呼吸困难,「咬手指是因为要紧急避难」,说明他的行为只是要保护自己。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李员当时是依法执行公务,黄男行径并不符合「刑法紧急避难」条件,不得随意主张,因此依妨害公务执行罪,判黄男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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