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孩子烦恼!6旬夫妻签预立医疗 咨询过程让亲子关系更紧密

▲施子健医师建议,基于对生命的尊重、为自己负责,民众可以接受「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图/恩主公医院提供)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透过「预立医疗决定」让民众在健康时提前做出医疗处置决定,若未来遭逢末期疾病、不可逆昏迷,发生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他们的医疗需求和愿望能够被尊重和执行,达到尊严善终。有一对60多岁夫妻要预立医疗决定,依照规定找子女一同参与咨商,过程中孩子了解父母不愿意让他们承担抉择「救与不救」的道德绑架与烦恼,体会到父母对他们的爱,也互相分享想法,原本比较疏离的亲子关系也因此被拉近。

不惜一切代价延长病人生命,是苦了家属还是折磨病人? 台湾于2016年通过亚洲首个《病人自主权利法》,把拒绝医疗权扩及至不可逆转昏迷、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和其他公告重症患者。而从2019年开始正式实施后,根据卫福部截至今年9月最新资料,约有8.5万人完成预立医疗决定(Advance Directive, AD),签署比例不到1%,相较美国约37%的签署比例仍显偏低。

恩主公医院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主治医师施子健表示,其实预立医疗的好处除了提升病人的自主权外,还有减轻家属压力,避免不必要的医疗措施和支持居家照护。

施子健说明,预立医疗可以帮助患者在面对重大疾病时,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出符合个人意愿的医疗决策,也因为是由病人选择、拒绝不必要的维生医疗,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和医疗资源浪费,这让病人家属不用帮忙做出重大决定,得以减轻心理的压力和内疚感。

除了先前提到的父母请子女陪同咨商,施子健分享,国内在同婚通过后,同性伴侣不只能签署手术同意书,也能共同参与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在门诊中就有同性伴侣一起参与咨商,彼此担任对方的医疗委任代理人,借由咨商了解彼此面对「人生最后一哩路」的想法。

▲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资料照。(图/记者洪巧蓝摄)

施子健解释,预立医疗门诊收案意愿人须具完全行为能力者,法定须满18岁,而预立医疗照护咨商的法定参与人,除了意愿人,还需有二等亲内亲属参加。

另一方面,门诊单位则由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两年以上实务经验的护理师、社工人员或心理师,经过预立医疗照护咨商课程训练后,为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医疗咨商服务。

过程中会介绍各种临床情境下的治疗选项,帮助病人做出符合个人意愿的医疗决策。完成咨商后由门诊机构将核章过的预立医疗决定书交给意愿人签署,签署后扫描上传并由卫福部在健保卡上注记,方能完成预立医疗决定。

此外,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属于自费,一般得花2000至3500元不等的费用,而健保从今年7月起把末期病人、轻度失智、居家医疗等4类患者的咨商纳入健保给付,每人终身给付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