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国营事业年终奖金 4.6个月为限

财政部表示,所属国营事业之「经营绩效奖金」,包括「考核奖金」及「绩效奖金」两部分,其总额以不超过4.6个月薪给总额为限。(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景气低迷,公股行库年终奖金却不受影响,甚至传出兆丰银至少可领7.7个月,对此,财政部15日晚间指出,财政部所属国营事业之「经营绩效奖金」,包括「考核奖金」及「绩效奖金」两部分,其总额以不超过4.6个月薪给总额为限。

财政部表示,依据规定,「考核奖金」之核发系由各所属事业按前一年度之考成成绩发给,年度考成成绩列甲等者,其奖金总额以不超过该机构2个月薪给总额为限;年度考成成绩列乙等以下,成绩未满75分者,以不超过一个月为限,另外,成绩满75分以上、未满80分者,以不超过1.8个月为限。

而「绩效奖金」之核发,财政部指出,各事业得视前一年度之经营绩效情形及所属人员贡献程度,并依绩效奖金计算公式发给奖金,最高以2.6个月薪给总额为限。

财政部表示,至于已民营化公股事业核发之奖金,基于公司治理精神,财政部原则尊重该等事业依据其经营绩效核发年终或绩效奖金,并就公股董监事(除劳工董事外)支领之员工分红及董监酬劳予以订定限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