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划法分配公式 有望纳空污

根据立委的提案书,过去部分县市配合国家政策设置高污染产业,长期造成环境污染,现在导致产业投资意愿下降,导致居民就业机会减少,进而人才外流。其中,国内部分县市近年执行「空气污染防制方案」后,改善率极佳,但悬浮微粒(PM10)、细悬浮微粒(PM2.5)仍未符合空气品质标准。

立委认为,空污除危害民众身体健康、降低企业投资意愿等,更影响地方政府营利事业营业额、财政能力。

相对的,中央统筹分配税款设置目的,是中央政府把来自全国税收的部分,统筹分配发还给地方,地方政府配合国家政策设置高污染产业,经济成长贡献全国,却阻碍当地发展,所以应该在中央统筹分配税款的分配公式上,纳入空污的因子。

财政部表示,地方政府致力于「特定产业」的扶植,不宜透过税收直接分成方式予以回馈,至于是否把污染情形纳入分配指标,宜先征询地方意见后再订定。财划法修法会再搜集地方意见,审慎评估。

事实上,上届立院各党团已提出八个版本的修正案,民进党当时的提案,也已增订地方政府配合国家政策设置高污染产业情形分配指标,和将再生能源产业征起营业税及营所税的收入,直接分成所在地政府,因相关内容有争议,未修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