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脱光衣服就被抢 男遭软禁勒索550万!酒店妹无罪

彭姓男子酒店小姐正要上床,却被小姐的前男友冲入暴打还逼签本票法官认为并非「仙人跳」,判酒店女无罪。(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彭姓男子准备与一刘姓酒店小姐发生性关系衣服才刚脱光光,却有一名庄姓男子冲进房内,将彭男暴打一顿,还抢走现金,并软禁彭男近7小时,勒索550万。事后彭男气到提告,认为根本被「仙人跳」,法官认为庄男有罪、刘姓酒店小姐不是共犯,判决无罪。

事情发生在2年前,花名小鱼儿」的刘姓女子与彭男相识,几个月后,刘女突然以心情不好、想找人陪为由,邀约彭男见面,2人因此相约在刘女的租屋处,干柴烈火,准备发生性关系。

但就在澎男才脱光衣服时,自称是刘女前男友的庄男,与另一友人突然冲进屋内,拍照、痛殴,并将彭男软禁,时间长达7个小时,不堪一在遭殴打,又担心照片外流,彭男签下6张,金额多达550万元的本票后获释,离开前,身上的8000元现金也被抢。

检方将刘女、装男等人起诉,庄男办称是刘女遭彭男下药迷奸,情急下前往救人,彭男还哀求他不要报警,自愿签下本票。不过这样的说法证据不足,不被采信,因庄男院以25万元和解,士林地方法院依恐吓取财罪,判庄男6个月有期徒刑,易科罚金18万元,缓刑2年。

至于刘姓女子部分,虽然检方认为刘女为共犯,但法官认为,事发时,刘女疑惑庄男为何出现,显然刘女并未事先知情。另彭男表示签下6张本票,但仅提出1张,金额50万元,认为根本是庄男不满,向刘女追讨50万,彭男心疼,因此自愿替刘女还债,因此判决刘女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