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享宏/杀人免死?那就把凶手放出来吧!

郑捷判死定谳,死者潘碧珠夫:司法还是有正义。(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蔡享宏(国小训导主任

北捷随机杀人凶手(请见谅,我不乐见该姓名留在本文内)遭判死刑。废死联盟执行长林欣怡提出「否定论」认为:「…是司法界对自己的否定,政府对自己职责的否定。我们否定人有改变、向善的可能行,我们否定台湾能容得下一个有可能向善的人的可能性。…将所有的「坏人」排除,不会让台湾社会更好。我们容忍政府用排除的方式来卸责,我们就给了政府无能的正当性。」这个论述有需要被检视。

「司法界对自己的否定」说法很有趣。在司法审判历程中,法官检察官双方律师都参与审判过程,几经善恶罪罚辩证,最后才进入「罚」的生死判决。凶手遭判死刑定谳,当然不会省却这些历程,法律正当性已无庸置疑。这个否定欠缺说服力。我倒是同意「政府对自己职责的否定」这话。

北捷凶案发生,政府应负有许多责任,比如:行凶当下没有驻警人员制止;凶手行凶时,也没有社工现场晓以大义」;死亡与伤害既然造成,政府也没有在最快时间安抚」凶手的情绪,让他认错接受逮捕,…要求政府该做的努力未免太多了;事后更没有善尽保护好凶手,让他免于受媒体等干扰,平缓其情绪;也没有让凶手回到原生家庭仔细反思行为的对错,政府这般「无能」的最后,竟还用非人道的「死刑」,排除了这位可能向善的凶手回到社会的机会,显示政府真的无能!?

►►►掌握最新观点,给88论坛粉丝团按个赞!

政府的职责该做到何等地步?凶手自小受教育、受法律保护、健康与成长,是政府当为,凶手倘若穷苦贫病,政府难辞其咎;但教之以善良的职责若是在父母,凶手的家庭责任该否接受审判?凶手成长若没健保、幼保照护,影响他的行凶效率,政府该为他的体能负责?凶手若事先告知杀人意图,政府竟无派员关怀,政府果然难辞其咎?事件发生后直到判死定谳,政府仍然没有提出一个明确完整的措施民众安心,这个对政府的否定其实也对了几分。

第三个否定很惊悚:「否定台湾能容得下一个有可能向善的人的可能性。」这个观点认为将北捷凶手判死,证明台湾社会的残酷无情,容不下别人的错误,即使凶手杀人了,而且杀了很多人,甚至说放出来还要再杀人。我们的社会其实也相对地残忍,容不下罪犯的改过迁善机会。

这个论述基点有几:「其一社会人数众多杀不完;其二凶手只有一个;其三社会该包容这样的少数。」然而,社会凶案里,不乏凶手行凶后自戕身亡的案例,我们的社会是否有必要付出无限的代价,来提供一个连续杀人凶手选择不自戕,并且改过向善的机会值得商榷。因此有网友讽刺地说:把该凶手放进废死联盟的密闭办公室内,让凶手到里面去改过向善,一定很有效果。网友的话语假设论述,连林执行长的否定话语也充满了假设性论述。

废死联盟否定政府用「排除」来对待凶手。如果政府、警政法院都不用「排除」的方式处理犯人。那么,就依本文标题所说:「杀人免死?那就把凶手放出来吧!」放出所有被确认的杀人罪犯回到这个社会来,政府的配套措施就是放宽全体国民自我保护权利,自立自卫队、拥有枪枝、宽松防卫无罪条例、…,至于警察单位的职责也要增列维护凶手「改过向善」的机会一项!但是可能吗?我们的社会若要法院不判死,那就胆子大一点,放凶手出来吧!

作者蔡享宏,国小训导主任,本文为读者投书,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