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到东吴教书 邱毅反问:谁会放弃国立大学职位?

国民党团30日召开记者会。(图/记者徐政璿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前立委邱毅29日爆料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英文民国73年担任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期间,非法兼差律师长达6年,直到79年认定兼差违反规定蔡才离开政大;立委陈其迈也出示蔡英文亲笔信反驳,蔡是为了转任东吴法研所专任教授才辞职。邱毅30日再度反问,有学者会放弃政大专任教授,然后跑去接东吴专任教授的职位吗?你们看过这样的例子吗?你不觉得可笑吗?

邱毅再次强调,蔡英文在民国73年起担任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期间在外非法兼差律师长达6年,76年系务会议就开始进行调查,但直到79年法治斌接系主任后,确认兼差违反规定,蔡才离开政大。

对于民进党示出蔡英文亲笔信,邱毅表示,这份亲笔信的来源就是为了「顾及当事人面子」,他反问「会有一个学者放弃政大专任教授,然后跑去接东吴专任教授职位吗?你们看过这样的例子吗?你不觉得可笑吗?」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蔡就是「非法兼职」。

国民党文传主委林奕华也搬出大法官释字第308号解释指出,「公立学校聘任之教师不属于公务员服务法第二十四条所称之公务员」,但「专任教师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或兼职』」。

林奕华说,蔡英文为教职确实不适用公务员服务法,但陈其迈却刻意忽略不提「专任教师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或兼职』」的规定。

林奕华表示,蔡英文于1984年进入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任教,同年即开始在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兼职。陈其迈声称蔡英文在1984年时,是担任涉及经贸国际法咨询顾问,并非担任助理律师。

林奕华却指出,在《我如何学英文》一书中,清楚引用1990年蔡英文被专访所言,「回国先到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做助理律师」,且该本书籍于1990年出版后,到了1999年又再版,内容皆一样,显见并无错误

林奕华抨击,蔡英文当时就自称律师了,只是因她当时只有美国律师资格,所以不能以律师身分处理台湾的法律案件,就算以陈其迈的说法,难道「咨询顾问」一职就不算是兼职吗?

▼国民党团30日召开记者会。(图/国民党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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