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文化权」是天赋人权的一部分

▲蔡英文15日下午参加「文化界提问总统候选人活动,会后面带微笑不发一语,在随扈簇拥下快闪,不愿回应「宇昌案」。(图/记者唐诗摄)

本报讯

文化界提问总统候选人」15日下午登场,文化元年基金会筹备处表示,这是台湾首次有总统参选人与文化界对话,期望内容可成为日后文化政策方向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蔡英文也出席「开启文化元年:文化界提问总统候选人」座谈会,以下为蔡英文致词全文:主办单位、各位文化界的前辈和朋友,感谢文化元年基金会筹备处的邀请,让我有机会和各位交换对文化政策的想法。「梦想家事件」虽然饱受批评,但是它意外促成了文化政策的讨论与对话,这大概是它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对话」真的很重要,文化的精神就在于「对话」,绝不是「政治指导」。我对于文化的基本看法是:「文化权」是天赋人权的一部分,应该受到国家的支持跟保护;我是站在这个立足点,思考国家和文化艺术的关系,再进一步发展具体的文化政策作为。我们必须要先确立政府在文化政策中的角色。这几年,文化施政出现很大的问题,症结就在过度的意识型态。为了庆祝建国百年,文建会牺牲原来文化扎根工作资源,把钱挪给一个逃避监督的基金会,然后铺张地在各地举办各种放烟火式的活动。我们看到「梦想家」、「筑梦者」纪录片、以及「转动台湾向前行」等政治味十足的活动,使文化沦为政治的附庸,文化部事实上已经成了文宣部,这实在是相当令人遗憾的事情。相对于国民党的一元化,民进党的信念是文化艺术应该是一种多元主义,因为多元主义,才是自由创作基础。文化艺术超越了世俗政治和经济物质,甚至必须扮演社会批判的角色;也因此,一个国家对于文化事务和文化工作者,应该要扮演的是一个「拥护者、赞助者和庇护者」三合一的角色。这是一个国家应该扮演的角色,政府不能逾越艺术与政治的界线,去主动生产文化,或者试图去规范、指导、或者干预。政府可以做的,是去建构良好的文化艺术发展环境和条件,支持不同领域的艺术工作者,有充分的机会和自由,去从事创作、发展和展演。政府在提供赞助资源的时候,也应该避免对创作的内容、形式和风格有所偏好。这是我们在拟定十年政纲文化政策的基本精神,也是我们跟国民党最大的差别所在。有关具体的文化政策作为,接下来我要分成七个领域来谈。第一,政府对于艺文发展的经费补助,必须要充足。经费补助是艺文发展的支柱,各位主张提升文化预算、增加经常性补助、正视艺文多元性、均衡城乡艺文预算分配、培养文化生产者、避免文化设施的闲置与畸形发展,这些都与我们十年政纲的精神是一致的,我完全同意和接受。先进国家的文化艺术发展,大都可以依赖企业的资助、和全民的支持,展演空间设施也被包含在都市建设计划中。但是,台湾相对欠缺这些条件,所以国家扮演的角色应该更积极、更主动提供资源。国艺会(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就是这样的一个角色,但是这些年来,因为利息及投资获利降低,以致补助的资源严重不足;文建会虽然也提供补助经费,但是补助的方式常常受到质疑。其实,以台湾的经济力而言,要满足艺文工作者的需求并不困难。我相信事在人为,我们将来会以政府预算支持国艺会,确保它的补助能量达到它原先设计的水准,而不会因为利息或投资收益的减少受影响,并且维持分配机制的公平、公开与公正。第二、保存与活用文化资产。我们要支持文化资产的保存与活用。这是民进党执政时,文化行政的重点业务。事实上,在英国和日本,文化行政业务最主要的,就是文化资产保存。但是三年多来,这些文化扎根工作几乎都荒废了。民进党执政时期,我们 修订了文化资产保存法,催生了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的设立;但是国民党这几年,把有关文化资产保存的预算大幅削减,有关计划几乎都停顿。我们知道各地的文资工作者和专业者,对于这样的转变都很痛心。民进党十年政纲所揭示的目标,是「保存台湾多元文化基因,蓄积台湾文化发展潜力」。所以我要在此宣示:对于各族群珍贵的语言、传统文化,和自然资产,我们将以世界遗产的标准来制定保存计划,也要建立多元族群的公共广播系统。针对那些已经被认定为古迹、遗址或者是历史建物,而使得发展权受到限制的民间个案,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并且积极推动文化资产的信托与活用计划。我们要以地方的文化资产为中心,鼓励更多的文史工作、在地艺文和乡土学习活动,强化国民的在地认同。第三、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应该支持地方文化活动和文化空间设施的资源。地方可以发展出很精彩的文化施政,比如宜兰童玩节和传统艺术中心、屏东的黑鲔鱼祭、莺歌的陶瓷博物馆,都有很好的口碑。民进党执政时,也争取到铁路局和烟酒公卖局旧厂区,做为多用途的文化空间园区,避免这些资产被不当开发;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怎样善用这些空间,发展地方艺文,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这三年多来,文化资源过度集中在台北市,烧钱办活动,但是没有为地方留下任何资产。我们一出了台北,我们感觉到地方的文化活力逐渐消失。因为地方缺乏空间设施,展演活动减少,各地的艺文工作者也相对失去了机会。所以文化资源的分配,一方面要重视区域均衡的发展,另外一方面,要增加的应该是可以被充分利用的中小型展演空间。我们看到类似太鲁阁旋转剧场、或是台中台湾塔,在我看来是大而无当的建设,这都不是资源最有效益的配置。总而言之,硬体和软体,其实是鸡生蛋、蛋生鸡的良性循环。适当规模的文化空间设施,是建构艺文发展环境的基础。未来我们会合理分配全国的文化空间和预算资源,扩大对地方的文化投资,激励地方政府从事文化、艺术、生活产业和空间环境的总体建设,以增加艺术展演设施的普及性。希望能够提升地方办理文化展演活动的能量,进一步扩大一般国民的文化参与。这个很重要,必须要在这里强调一遍,中央必须要负起责任,在资源分配上一定要确保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平衡。我们在过去几年的观察,台湾在文化还有很多资源的分配上,确实是造成区域不均衡和城乡差距,让人感到非常担心,所以将来很多的政府预算分配、个别的领域资源分配,中央要挑起这个公平分配的责任。第四、社区营造跟在地产业振兴。社区营造其实在民进党执政时期就有一直在鼓励,我也们希望他在下一个阶段可以跟在地经济、在地产业结合,变成一个我们可以持续地方发展动力的来源。全球化的时代,固然对于台湾的在地文化带来挑战,但是也提供了地方在过去所没有的发展契机。尤其是文化和艺术,将是我们发展在地经济的一个重要策略。过去民进党政府透过社区营造运动,成功地让很多地方,发展出具有独特性和美学附加价值的各种产品,提升了观光品质和国民生活满足感,也创造了许多地方性的就业机会,改变了乡村生产生活模式,成为在地经济振兴的一条路。这也是我们将来要全面推展在地经济发展的模式。但是现在,据我了解,文建会的社区文化预算越编越少,业务也萎缩;许多年轻的地方文史工作者和社区文化专业者,因此少了不少工作和收入。我觉得,政府应该要更重视这些地方社造的成果,不能只在选举造势的时候,才想到要动员社区来捧场。第五、文化创意产业。过去一段时间,我们似乎聚焦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但我们必须要导正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马政府继承了民进党时期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但他们的重点和操作方式,完全跟民进党的认知背道而驰。当年我们推出「文创产业」的观念,是希望经济部主管的设计产业和新闻局主管的影音流行产业,能够吸纳和提升艺术美学的层次,作为产品加值的基础。原来的用意是要政府其他部门,加入文化艺术发展的阵容,而不是要文建会降格,去推动纯文化艺术的商品化、市场化和行销化,把不具商品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艺文领域放在一边。因此我相信有文化,才有文化创意产业。将来,我们不会本末倒置。我们上任后,会检讨现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推动方法,不让它侵蚀纯文化艺术的资源,也就是文化核心艺术的资源,两者的政策方针必须明确区隔。对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政府要做的,就是把文化艺术的基础工作做好,并用税制奖励、资金媒合、无形财产鉴价、智慧财产权等制度,来营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第六、培养全民欣赏艺术文化的能力。如果人民没有欣赏艺术文化的能力和能量,将无法推动文化艺术,也无法培育生产者。前面讲的文化政策作为,无论是艺文发展、文化资产保存、地方文化活动、社区总体营造、或文化创意产业,都很需要参与者、欣赏者、或者是消费者。因此一个好的文化环境当中,必须有全民的参与。政府也有责任为全体国民提供足够的文化艺术资源,提升每一位国民的美学素养,同时要鼓励或补助艺术体验或艺术欣赏入门活动,让艺术文化自然地进入大众生活,而国民教育课程也应该结合艺文活动的参与,从小培育公民的文化参与。第七、文化行政与文化首长的任用。文化首长的专业任用,与文化行政的跨部会整合将是整体政策成败的关键。文化首长的任用,除了必须有文化的专业背景,我认为,主要还是在于他能否跳脱本位主义的局限,具备对文化艺术的特殊地位有充分的认知与尊重,又能掌握不同性质的文化事务与艺文生态环境,熟悉文化政策与文化行政技术。未来,除了文化部的成立,政府还有故宫、教育部、经济部、农委会、原民会、客委会,甚至外交部,都有文化相关的业务。如何让不同部门能够相互区隔与相互支援,不会各行其事,未来执政后,我们也会非常重视统合的工作,不排除指定政务委员做行政的统合。这一阵子,台湾的艺文人才,开始在国际舞台崭露头角,这证明台湾的国民,具备一流的文化创新的潜力与资质。台湾不但有令人自傲的文化特色,也有能力参与全球新文化和新文明的再造。今天,我们已有坚实的民主政治和经济产业基础,也有成熟的政治公民权和经济公民权。相对而言,台湾的「文化公民权」仍有待加强,也是未来文化政策的重要方向。因为我们都希望,台湾不仅仅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更能够是一个拥有独特文化身份的国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