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速警示牌低于120公分 超速不罚!

东森新闻记者黄琮群台南报导

警方设立测速照相,除了在前方一定距离要有警示牌提醒民众外,警示牌底部还不能低于120公分高。台南一名吴姓骑士骑重机车超速被照相,他提出异议说警示牌太低,害他没看到,法官一量果真警示牌不到120公分,所以撤销裁罚。判决结果出炉,主管交通单位才知道,原来还有这项规定

交通员警在台十七线台南西滨公路驾设流动式的测速照相,而交通局已经在前方重新架设好一座高高的警示牌,让大家清楚这里有照相,因为这个警示牌曾经引发争议。一名交通警察表示,「就是有一件测速的红单被法院撤销,就因为它没有高于地面120公分。」

员警原先用的警示牌,是两片夹板式的,高度只到人的胸口,一名骑重机车的吴姓骑士在西滨路段被测速照相拍到时速143公里,除了罚款8千还扣照3个月,吴先生交通法庭提异议,说测速警示牌太低害他看不到,法官实地测量,发现这个警示牌不到120公分高,照规定警示标志下缘要离地面至少120公分才算标准,低于120公分很可能就被前方车辆挡住不到,所以法官裁定撤销吴先生的罚单

主管的台南市交通局及交通大队这才知道,原来警示牌的高度也有一定的规定,连忙要检视全市的警示牌有没有高过120公分高,免得再发生驾驶人看不到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