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警示灯涂消防字!勘灾车私用?竹消防局长遭罚:误会

新竹消防局长简万瑶(右一捐血者)。(图/资料照)

地方中心/新竹报导

新竹市消防局长简万瑶将勘灾车当成私用车,不但把警示灯拆除,还涂掉车身消防字样。虽然简万瑶表示纯属误会,只是将勘灾车改为公务车使用,但仍承认造成社会观感不佳,向市府自请处分,市府6日依规定记申诫两次。

简万瑶表示,车身字体是用黏贴的,「因为清洗过程中脱落不好看,因此将其清除」,而车顶警示灯只是改为活动式,并没有拆除。他说,因为消防局长没有配备公务车,因此为了解省经费,将3年前民间捐赠的其中1辆勘灾车改为公务车,用于参加义消活动或出席同仁婚丧喜庆场合

简万瑶解释,因为辖区内发生状况必须立刻赶往现场,但局长并未配备公务车,因此将普天宫去年捐赠的勘灾车改为公务车使用,「否则如果要有1辆勘灾车、1辆公务车,局长势必要配2辆车才够用」。

市府指出,对于简万瑶表示假日常有台北新北往返参加活动及婚丧喜庆等公务之需,政风调查认为,依据「新竹市消防局消防车辆使用管理要点」,勘灾车可支援一般公务使用,但难以认定婚丧喜庆为公务,且擅自更改车体一事确有失当,因此,市府召开临时考绩委员会议,依据「新竹市政府及所属机关学校公务人员平时奖惩标准」规定,给予以申诫两次之处分。

市府表示,政风处近日也会将相关资料送交法务部廉政署,厘清简万瑶是否有涉及侵占公有财物刑责。市府秘书长陈章贤也已责成行政处,清查各局处公务车使用及管理情形,要求各局处主管及同仁务必遵守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若有不当使用情事,将依规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