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警示灯涂消防字!勘灾车私用?竹消防局长遭罚:误会
新竹市消防局长简万瑶将勘灾车当成私用车,不但把警示灯拆除,还涂掉车身消防字样。虽然简万瑶表示纯属误会,只是将勘灾车改为公务车使用,但仍承认造成社会观感不佳,向市府自请处分,市府6日依规定记申诫两次。
简万瑶表示,车身字体是用黏贴的,「因为清洗过程中脱落不好看,因此将其清除」,而车顶警示灯只是改为活动式,并没有拆除。他说,因为消防局长没有配备公务车,因此为了解省经费,将3年前民间捐赠的其中1辆勘灾车改为公务车,用于参加义消活动或出席同仁婚丧喜庆场合。
简万瑶解释,因为辖区内发生状况必须立刻赶往现场,但局长并未配备公务车,因此将普天宫去年捐赠的勘灾车改为公务车使用,「否则如果要有1辆勘灾车、1辆公务车,局长势必要配2辆车才够用」。
市府指出,对于简万瑶表示假日常有台北、新北往返参加活动及婚丧喜庆等公务之需,政风处调查认为,依据「新竹市消防局消防车辆使用管理要点」,勘灾车可支援一般公务使用,但难以认定婚丧喜庆为公务,且擅自更改车体一事确有失当,因此,市府召开临时考绩委员会议,依据「新竹市政府及所属机关学校公务人员平时奖惩标准」规定,给予以申诫两次之处分。
市府表示,政风处近日也会将相关资料送交法务部廉政署,厘清简万瑶是否有涉及侵占公有财物之刑责。市府秘书长陈章贤也已责成行政处,清查各局处公务车使用及管理情形,要求各局处主管及同仁务必遵守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若有不当使用情事,将依规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