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创条例》投资智慧机械、5G可抵税明年底到期 财部表态了

南科特展结合5G技术,让观众身历其境,了解史前文化。(5G技术示意图/南科考古馆提供)

《产创条例》10之1,投资智慧机械、5G,可以抵减营所税,明年将要到期。财政部表态,产创条例10之1优惠不宜延长。

《产创条例》10之1,投资5G与智慧机械,可以抵减营所税赋税优惠,三三会、工总及电电公会等工商团体曾经争取延长,期限与《产创条例》10-2(俗称台版晶片法)同时间落日,也就是到2029年底。

财政部认为,《产创条例》10之1只是鼓励产业加速升级,期程拉长,恐怕会失去原先鼓励产业升级效果。此外,财政部也认为,10之2鼓励台湾企业投入研发和先进设备,维持国际竞争力优势,目的并不相同,不宜混淆。

《产创条例》10之1的赋税优惠为,金额在同一课税年度内合计达1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范围,可抵减当年度的营所税。

抵减方式为于支出金额5%限度内,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或支出金额3%限度内,自当年度起3年内抵减各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