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观光局:春游款项无延迟拨付

针对媒体报导指称交通部观光春游款项拨款慢,导致澎湖业者无法即时核销,观光局对此说明,于4月22日及5月9日收到澎湖县政府函请核拨款项后,即依行政程序办理拨款作业,分别于5月初及5月中旬拨付款项,澄清报导内容不实、并无延迟拨款情况

观光局表示,春游专案中央核拨奖补助金额规画4~6月由县市政府依其在地资源特色产业发展或观光发展需求,提出适合在地的旅游方案,借以促进国内旅游。依主计相关规定,需由地方政府提出相关请领补助款项的申请领据文件后,才能办理拨款。

针对澎湖县补助团体旅游800万元、自由行住宿优惠补助2000万元,观光局指出,于4月22日、5月9日分二阶段收到澎湖县政府函请核拨款项,收文后即依行政程序办理拨款作业,分别于5月初及5月中旬拨付款项,并无报导所言系观光局延迟拨款。

观光局说明,考量地方政府人、物力所需,此次春游专案均先行给予补助金额10%作为行政作业费用,并在推动前即成立执行层级通讯群组,建立与地方政府联系沟通平台。后续将持续协助各地方县市政府办理核销作业,以顺利完成各项业者拨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