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住院婆婆母亲皆过世 浙江妇索赔额外精神损失费

车祸。(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浙江嘉兴市一位富小姐日前外出时出车祸,在自己住院治疗期间,婆婆母亲突然先后过世。她说自己受到严重的打击,而无法出席丧礼尽孝道的责任,应该由肇事者负责,因此索赔时要求额外增加失去亲人的精神损失费。

据《今日早报》报导,富小姐今年48岁,为嘉兴海盐当地人,去年外出时与祝姓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受了重伤。事后她被交警大队认定没有过失,而对方则须负完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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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小姐表示,自己已是中年妇女夫妻两家的老人都需要她照顾,受伤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尽孝心,没想到就在这个时期婆婆和母亲都先后过世。她认为,交通事故不仅让自己遭受身体的伤害与财产的损失,更让两位年迈的母亲多了一份担心,还因而自己失去了最后尽孝的机会

承办法官除了安慰富小姐外,也同时告诉她被告方只能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赔偿;她所主张的额外精神损失费其实没有法律根据。最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富小姐8万人民币(约新台币40万元),被告祝某补偿女士2000人民币(约新台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