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不报告私烟案被批可耻!府:宪政惯例

总统秘书长陈菊。(中时资料照)

法院财委会今天邀相关单位报告烟案,总统府秘书长陈菊未出席,遭财委会召委费鸿泰痛批「可耻」。总统府表示,府秘书长依宪政惯例是在立院审查预算和相关法案时出席, 也不干干预军职人员事务,对于私烟案,蔡总统已指示国安局长邱国正负责。

财委会今天邀请财政部部长苏建荣、总统府秘书长陈菊、国安局长邱国正等人率中华航空董事长谢世谦、华膳空厨董事长叶菊兰报告「108年7月总统专机违法走私烟品案相关调查处分及改善作为」并备质询,不过陈菊和叶菊兰都未出席。

总统府表示,依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一款规定,对立法院负责的宪法机关行政院而非总统府或总统幕僚。府秘书长除于立法院审查本府预算案及审查本府主管法案时列席备询外,不应立法院之邀进行报告,以符宪法规定与宪政惯例。

府方举例,前总统马英九执政时期,前秘书长杨进添就两公约、广大兴案事项,前秘书长曾永权就甘比亚断交案,都曾受立院相关委员会邀请,也都依相同宪政惯例、以府函婉复不予列席。

府方指称,虽然基于宪政惯例,总统及府幕僚不必出席委员会,但基于对立法院的尊重,府方委由副秘书长施克和率政风处长至财委会向委员说明。

有关特勤人员涉私烟案,全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府方表示,依照总统府惯例,秘书长不干预军职人员事务,总统也已经指示国安局邱国正局长主责私烟案的行政调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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