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深受邻国漂流垃圾影响 政府补助金门、连江、澎湖千万清垃圾

海洋垃圾示意图。(图/环保署提供)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湾四面环海,近年来海洋垃圾的议题日益受到各界关注,台湾方面是如何从多面向进行垃圾减量?离岛地区垃圾又多不是各岛产生政府如何补助外岛清除垃圾?以及和大陆地区研议处理办法,让身为海洋国家的台湾,能够有更干净的海洋景观,并有系统地对抗海洋垃圾。

海洋本身不会产生垃圾,垃圾大多是由陆域弃置的废弃物进入海洋,也有从其他国家来的海漂垃圾。环保署于104年3月订定「海漂垃圾处理方案」,涵盖了各个面向的推动政策与措施。在海面或海底的垃圾方面,105年补助屏东县台东县礁岩地形为主的县市办理净海作业,清除对海中生物危害较大的渔网塑胶垃圾,环保署在去年更结合世界海洋日于6月4日串连19个临海地方政府共同办理全国「海底垃圾清除总动员」净海活动,同时推动各县市成立环保舰队,号召渔民或各类船舶加入,宣导将船上的废弃物携回岸上,并订定回收物或废弃物的兑换机制,提高参与诱因。

港区垃圾方面,依据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1条规定:「各类港口管理机关应依本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采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减轻所辖港区之污染。各类港口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应辅导所辖港区之污染改善。」对于船舶废弃物之管理,各港口管理机关应依各项法令规定,强化船舶产出之废弃物、废污(油)水等污染物质之相关管理作为。

海滩上的垃圾方面,环保署呼吁海岸管理机关依权责落实加强辖管海岸环境清理维护及稽查频率,以假日门市的概念,分级管理民众常亲近的海岸,加强清理频率,环保署也成立「海岸净滩认养系统」,推动民间团体企业认养,除可善尽企业责任外,亦可减少海岸管理机关清理负荷;成立全国揪团认养净滩脸书粉丝团,提供净滩活动线上报名资讯,民众及企业可加入环保署脸书,就近参加县市政府办理之净难活动。

桃园市去年举办多场净滩活动。(图/环保局提供)

在陆地上的管理策略首重源头减量,包括强化限塑政策(扩大购物用塑胶袋限制使用对象,以及限制含塑胶微粒之化粧品及个人清洁用品制造、输入及贩卖)、力行资源回收、建立渔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管道等。此外,也加强督导地方政府办理河川行水区河岸及海岸垃圾掩埋场封闭、设施维护、废弃物及堆置物管理工作,清查全国22县市辖内掩埋场周线距离海岸1公里及河岸500公尺之公有掩埋场(含早期简易垃圾堆置场)是否有崩塌流失造成危害之环境风险,巡查取缔海岸钓鱼行为及海滩地区任意弃置垃圾及其他影响环境卫生行为,加强河面垃圾清理及污水截流站垃圾清疏作业,以减少可能进入海洋的废弃物。

另一方面,在台湾西南部渔业养殖用(养蚵)蚵棚及保丽龙,由于材质脆弱,易因天然灾害及自然损耗而破碎后散置污染海岸。台南市政府订有「浅海牡蛎养殖管理自治条例」,并于今年2月宣示下阶段推动强力养蚵管理措施,包括「总量管制养蚵棚数」、「蚵棚申报及回收重罚管理」、「7至9月台风季禁止养蚵」、「逐年提高蚵农负担清理费」、「禁用未包覆保丽龙浮具」等措施,针对未标示之蚵棚每棚处分1万元,回收数量不及申报数量每棚处分3000元。

另为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106年每棚放养收缴400元,并逐年递增100元,逐步建立蚵农回收观念,负起海岸清理环境责任。105年度统计回收8,944棚蚵架,回收量达5,366公吨,回收率已达97.42%,保丽龙回收11,951块,回收量约24公吨。将原有回收养殖蚵棚奖励金(每棚奖励250元)改为补助购置改良浮具,逐步取代保丽龙,并规划明年度前完成立法,规范浮棚养蚵禁用未包覆之保丽龙浮具,以根本解决养蚵保丽龙污染海岸问题。

从国外来的海漂垃圾方面,金门县连江县及澎湖县长年受到海漂垃圾之影响,考量大陆海漂垃圾非属离岛当地居民产生,海漂垃圾之清除非属地方性事务,为协助离岛县市因应大陆海漂垃圾问题,环保署于106年度核定补助金门县996万元、连江县1,000万元及澎湖县1,334万6,000元,办理雇工清除海漂垃圾及海洋环境教育宣导活动等工作,补助购置海漂垃圾清除机具,提升离岛县市海漂垃圾清除效能,并由环保局赴大陆参与两岸合作进行海漂垃圾污染防治事宜,持续沟通协调,期能从源头减少海漂垃圾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