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就未尽人母之责 儿女狠下心求免养!她认了有错在先
离婚后就未尽人母之责,一对儿女狠下心求免养,法官判决准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化名)遭一对儿女指控,父母在他们年幼时就离婚,母亲随后就离家,完全未尽人母的责任,也不曾负担他们的照顾教养费用,直到日前他们接到社工通知,才知道母亲现况,不满母亲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因此依法请求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小萱透过特别代理人表示,小萱自今(2024)年初开始,精神状况就比较不好,在她精神状况正常时,曾提过本件孩子们诉请免除扶养义务案件,她本身其实没有想要跟小孩拿扶养费,也有提到自己过去没有扶养小孩。
法官考量,小萱身为2个孩子的母亲,在他们未成年之际,依法负有保护教养义务,但小萱自离婚后,没有尽扶养义务,也未与前夫分担孩子们所需的扶养费用,足认小萱无正当理由未尽其扶养义务,并且情节重大。
法官认,若仍须2个孩子负担扶养义务,明显有失其公平。日前依法宣判,2个孩子请求免除对于小萱之扶养义务,于法尚无不合,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