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性暗黑!伸狼爪袭未成年女儿238次 狠父驳:我管很严

宜兰男子3年内猥亵未成年女儿逾238次,被判7年刑期。(示意图/123RF)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宜兰一男子,离婚后竟对同住的未成年女儿伸狼爪,3年内猥亵下体胸部等逾238次,男子否认兽行,但宜兰地方法院法官未采信,依对儿童乘机猥亵等罪,判男子7年,但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2015年离婚后,与未成年女儿同住,但却对女儿伸狼爪,虽然女儿多次拒绝,但男子每周2次以手抚摸小花下体、胸部,猥亵女儿超过238次,即便小花多次表示拒绝,仍逃不过狼爪。

2018年5月间,男子前妻受害人带离男子身边后,受害人说出真相,前妻报案。宜兰地院审理时,男子辩称绝对没有对女儿有任何猥亵行为,因女儿很叛逆,他管教很严,不让其出门,女儿才会这样指控他。

男子辩护律师也指控受害人自幼叛逆,异性交往复杂且常留在外与异性约会,甚至男子前妻曾公然征求异性与受害人一起出游父女间存在对立、冲突事实

不过因受害人有将遭猥亵过程告知同学,法官依照受害人及同学证词,将罔顾分际伦常男子,以对儿童犯乘机猥亵等罪,判7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