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红酒礼盒收贿!宜兰医院前院长唐高骏更一审无罪

▲前宜兰医院院长唐高骏被控阳明大学内多次收贿,更审获判无罪。(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卫生署立宜兰医院(现为阳明大学附设医院)院长唐高骏,涉嫌将医疗器材采购讯息通报业者,业者因此按月提拨盈利当成回扣,又多次到阳明大学内交付贿赂,甚至将现金藏在红酒礼盒内行贿。唐高骏遭提起公诉后,一审判刑7年半,二审改判无罪。案经撤销发回,高等法院21日更审还是将他判处无罪。

本案乃桃园地检署2011年间追查署立医院采购弊案时,发现唐高骏另涉本案,将他声请羁押获准。之后因管辖问题移转士林地检署续行侦办,士检于2015年间追加起诉。

检方查出,唐高骏于2009年担任院长任内,透过时任署立台中医院院长邵国宁的引介,参加了郭姓厂商餐叙,厂商并推销「输液麻醉机」,希望宜兰医院购买。唐高骏随后指示医院办理「输液型麻醉机」采购案,最后由厂商以78万元得标。厂商得标后,以15%比例计算回扣,将现金11万1500元装入红酒礼盒,送进唐高骏在学校办公室里,厂商还希望医院继续购买机器

此外,检方也查出,唐高骏2003年担任院长时,将宜兰医院「心脏血管X光合作案」采购讯息,提前告知林姓厂商。厂商虽得标但一开始均无利润,直到2008年因改制而患者大幅增加,厂商才开始获得利润。林姓厂商因此按月从营收净利提拨5%作为酬谢,多次前往阳明大学交付贿赂共60万。另外林姓业者2010年又标得阳明医院数位影像处理系统DR采购案」,分红利14万元现金给唐高骏,唐一开始拒绝,但之后又主动联络后收下。检方认定他收贿85万5000元,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一审仅认定唐高骏收贿红酒礼盒中的11万1500元,其余部分因证人供述的贿赂交付时间金额、现金包装方式细节,前后所述模糊不清;再加上法院也查无贪污对价关系,因此其余部分判决无罪。上诉二审后,二审更认为利用红酒礼盒行贿乃居中的郭姓白手套个人供词,很有可能贿赂早就被郭男侵吞,因此这部分也不成罪,二审改判唐高骏无罪。

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于21日宣判,高院还是认为证人供词可信度有疑,不予采信,最后仍判决唐高骏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