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自赠送水果礼盒涉贿选 宜县议员赖良洲二审逆转无罪

▲宜县议员赖良洲涉贿选一审判刑3年,但高院二审逆转改判无罪。(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宜兰县头城镇国民党党部主委赖良洲,前年参选县议员时被控以240元水果礼盒行贿,一审法院认定他涉嫌行贿买票,判刑3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13日改认定他是一般送礼,并无约定投票给特定候选人,因此逆转改判无罪。可上诉。

本案吊诡的是,赖良洲刑事贿选的部分一审虽然被认定有罪,但宜兰地检署对他提出的民事当选无效之诉,一审法院驳回检方请求,仍判决赖良洲当选有效,这部分目前上诉二审审理中。

检方起诉指出,赖良洲参选2018年底的县议员选举,他在当年9月11日准备3盒单价240元的苹果礼盒,分别前往张姓、吴姓陈姓3名选民家中,亲自致赠水果礼盒。其中张姓、吴姓2名选民在家,赖良洲在送礼后,向2人说「拜托一下、支持一下」,2人道谢后收下礼盒。另外陈姓选民不在家,由家人收礼,但未转达投票给特定人的意思。检调单位搜证后,检方依照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贿选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赖良洲确实行贿买票,判刑3年,另外收受礼盒的张姓选民判刑2月、吴姓选民判刑2月,均可易科罚金,陈姓选民无罪。一审法院判决有罪后,内政部依法将赖良洲停权。而虽然赖良洲刑事一审有罪,但检方提出的民事当选无效之诉,宜兰地院民庭法官却出现完全不同的认定,民庭认为赖良洲送礼时间刚好为中秋节,这些礼盒仅是朋友间的一般赠礼,并无期约投票给特定候选人之意,因此驳回检方请求。

刑事部分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13日宣判。高院也认为赖良洲并无行贿故意,属于一般赠礼,因此逆转改判赖良洲无罪,另外一审有罪的2选民也一并改判无罪。本案仍可上诉。